“想上班先退錢”!滬一女子崩潰:憑什么?

導讀原標題:“想上班先退錢”!滬一女子崩潰:憑什么?不少職場女性生育孩子后回歸事業如同翻開人生的嶄新一頁對工作充滿新的憧憬然而,有人卻...

原標題:“想上班先退錢”!滬一女子崩潰:憑什么?

不少職場女性

生育孩子后回歸事業

如同翻開人生的嶄新一頁

對工作充滿新的憧憬

然而,有人卻在重新上班時

遇到非常心塞的事

小可是一家民營企業

上海分部的人事主管

這兩天

這位哺乳期職場媽媽

向小坊投訴:↓↓↓

入職已有五年,去年10月底,迎來了人生重要時刻——有了自己的寶寶,小可非常開心。

去年12月,她又領到上海醫保部門發放的一筆4萬多元的生育津貼。這筆收雖然無法負擔生寶寶、養寶寶的所有開銷,但是對小可和她的家庭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沒想到,今年7月份,公司卻突然通知,要把這筆生育津貼統統上交,小可拒絕后,當月就停發了她的工資。

小可告訴坊記,自己是在去年10月底生寶寶的,今年4月初結束產假回到公司繼續上班,前兩個月(即4月和5月),工資都正常發放但到了7月上旬,出現狀況了。

小可 求助人:

公司告訴我,我的工資不能發放給我了,要求我把四萬多生育津貼全部上交給公司,然后才能后續發放我的工資。

生育津貼究竟是什么錢

每個職場媽媽又能領到多少?

眾所周知,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我們每個月交的五險一金中,在職女職工就有一險是生育保險,個人不用出錢,全部由企業負擔。

生育保險有兩個福利待遇,一個是生育津貼,用于補貼休產假期間的工資,一個是生育醫療補貼,用于報銷孕期的醫療費和醫藥費等。

生育津貼具體數額是有計算公式的,即上年度單位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

生育醫療補貼,上海固定數額目前為4200元,一次性給到。

舉例說明

以某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6000元為例:單胎順產的孕媽常規產假是158天,其生育津貼與生育醫療補貼總計為:

6000元÷30天×158天+4200元=35800元。

那么,公司提出

讓小可上交生育津貼的要求

其理由是什么呢?

小可表示,由于在自己5個月的產假期間,公司按照內部的制度規定,給她按每月4800多元的標準,發放了部分工資,所以公司認為,生育津貼就應該上交,但對此小可并不認同。

小可 求助人:

我產前的工資是固定的9000元加上25一天的餐補,稅前在9500左右。

你要求我退還生育津貼,那么在我產假期間我的工資你應該給我足額支付,而不是發一半。

為此,小可拒絕了公司的要求

也就沒有拿到6月份的工資

7月中旬,她申請勞動仲裁

仲裁結果還需等待

令她沒想到的是

8月31日,公司作出了

對她停薪留職一個月的決定

并且相關工作賬號和權限

均被刪除

對此,公司人事經理告訴坊記,由于企業總部在南京,他們是按照當地制度來操作的:按照南京的生育保險制度,生育津貼并不是直接打到個人賬戶上的,而是打到公司賬戶,由公司進行換算,再轉給個人賬戶。

小可所屬企業總部人事經理:

公司關于產假期間待遇的發放是有規定的,每個月會按照產假期間的待遇給員工發工資。

產假津貼除了上海以外,其它地區都是發到企業賬戶里面,然后我們會算哪個高,比如我們發的工資比她的產假津貼要低,那就把它補齊,補到產假津貼發給員。

而小可則表示,今年七月,公司通知她上交生育津貼時,并沒有告知她上交后還會進行核算。

小可 求助人:

他事先根本沒有給我講“再核算、再補我”,補我也不影響發我工資,這都不是扣我工資的理由,為什么前兩個月都正常的,而到7月份突然就不正常了?

針對小可目前被停薪留職的情況

人事經理介紹

是因為小可7月份的績效考核未通過

所以總部作出這個決定

小可所屬企業總部人事經理:

是基于績效考核,她不合格。考核的情況不理想,招聘的人數和門店離職率非常高。

但對此,小可并不認可。

小可 求助人:

他說我招聘不好,我招了十七個人,入職十七個人 。

又說離職率高,離職率一直都很高,我也反饋過,7月份加班很瘋狂,加班到八十幾個小時,工資又很低 ,員工就走了。這不是我能決定的事情,我又不能給他漲工資。

坊記介入溝通后,目前公司表示,小可無需上交生育津貼,但要退還產假工資。

小可所屬企業總部人事經理:

把產假期間工資轉給公司,轉給公司之后,6~8月的三個月工資公司統一轉給你。

小可 求助人:

接下來繼續停薪留職,我沒有了解過公司總部當地的生育政策,有沒有正常依法執行生育期間所有相關政策?我覺得對于我們哺乳期的媽媽沒有任何保障。

目前,小可和公司

都堅持各自的觀點

不愿作出退讓

均表示會等待

最終的仲裁結果

針對此事,法律界人士認為,企業內部規定不能違反所在地的法律法規,但同時,員工與企業之間出現勞動糾紛時,雙方也應當盡量做好溝通。

趙山 上海鼎力律師事務所律師:

生育津貼和工資確實只能享受一項。員工第一時間要跟單位協商,如果雙方不把矛盾擴大的話 ,也許當時就解決了糾紛。

在目前的狀態下,我覺得企業的態度是不太友好的,公司還是應該按照法律所給予的尺度,來履行自己的權利或者義務。

來源:新聞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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