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原標題:女子多次辱罵法官且拒不改正,被依法拘留十二日、罰款五萬元新京報訊(記者 薄其雨)新京報記者獲悉,3月27日,北京市密云區人民...
新京報訊(記者 薄其雨)新京報記者獲悉,3月27日,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法院對一名多次辱罵法官且拒不改正、嚴重干擾司法秩序的當事人王某某,依法作出拘留十二日、罰款五萬元的決定。
據了解,某物業公司與王某某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中,王某某多次拒絕到庭應訴,拒絕提供收件地址,亦拒絕到庭領取訴訟材料。審判人員耐心告知其不應訴需要承擔的法律風險時,王某某情緒激動、態度惡劣,對承辦法官進行多次辱罵、威脅,并以惡語詛咒承辦法官和審判人員。審判人員提醒其應文明用語后,王某某依然不聽勸告、繼續辱罵。
《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法院決定書》。圖源:密云法院
在承辦法官赴案涉小區勘查現場時,王某某等人在小區公共場所大聲叫嚷、態度囂張,在無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公開誹謗案件承辦法官伙同某物業公司虛假訴訟,并數次使用侮辱性語言指責謾罵法官,揚言打擊報復,引起群眾圍觀,嚴重妨害審判工作正常進行,造成不良影響。
來到法庭后,承辦法官向王某某播放了其辱罵承辦法官的電話錄音,王某某拒不承認該辱罵行為。承辦法官當庭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和教育,并向其釋明嚴重后果,要求王某某立即改正。王某某不承認自身存在辱罵行為,拒絕向審判人員道歉,繼續哄鬧法庭,毫無悔過之心。
因王某某多次辱罵審判人員,且不知悔改、拒不認錯,對審判人員人格尊嚴造成侮辱,更對司法權威造成嚴重損害,最終,密云法院依法對王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二日和罰款五萬元的決定。
編輯 楊海 校對 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