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被通知停學后,陳某夫婦帶著孩子主動到法院履行還款
一筆8萬元的借款,陳某拖欠幾年不還,還長期聯系不上。但法院卻查明,其兒子卻就讀學費4萬多元一年的私立學校。近日,四川遂寧市安居區人民法院采取“限制被執行人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的執行措施,才促使陳某夫婦現身,并與申請人達成和解。 安居法院執行局員額法官廖家強介紹,法院早在去年下半年就掌握了陳某將孩子送到私立學校就讀的情況,“選在假期處理此案,是不想影響孩子上學。”據了解,陳某夫婦目前已履行3萬元債務,并與申請人達成后續還款協議。法院已經解除對被執行人陳某夫婦的失信和限制高消費。
男子欠款8萬數年不還
卻送兒子讀學費4萬多一年的私立學校
2021年5月,申請人徐某向安居法院申請執行陳某、鄭某兩夫婦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這是一筆8萬元的債務,2019年借的,之后徐某多次催收未果,遂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立案后,執行干警立即對陳某、鄭某兩夫婦進行查控,發現除了一張銀行卡上有3660元外,他們名下沒有其他任何資產。
廖家強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陳某、鄭某都是“90后”,兩人沒有固定工作,也沒有經營什么生意,所居住房屋也在父母名下。雖然僅有這一筆被執行債務,執行法官曾多次通知他倆到法院履行義務,但兩人均到處躲避,甚至將法官所有電話設置為黑名單。
廖家強介紹,2022年下半年,經執行法官多方調查,發現被執行人陳某、鄭某的兒子在安居區某私立學校讀小學一年級,該私立學校每年學費就需要4萬多元,也證實了陳某夫婦完全有能力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向學校送達限制高消費決定書
被執行人接到停學通知后主動還款
廖家強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今年2月6日即將開學前夕,執行法官向學校送達限制高消費決定書、失信決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知學校,陳某、鄭某為失信被執行人,在未履行完義務前,其子女不得在該校就讀。
根據法院的要求,學校隨后向被執行人陳某、鄭某發出其子的停學通知。為了孩子能夠繼續在該校上學,陳某、鄭某次日就主動找到法院解決自己的債務問題。
“選在假期處理此案,是為了不影響孩子上學。”廖家強表示,在掌握陳某夫婦的情況后,法院曾跟申請人進行了溝通,延后了一段時間向學校送達相關通知,目的是被執行人確實無力償還債務,假期孩子轉學方便。
廖家強介紹,陳某夫婦現場向申請人履行了3萬元,雙方就剩余款項達成和解協議。法院隨即解除對被執行人陳某、鄭某的失信和限制高消費,孩子得以繼續在上述私立學校就讀。
紅星新聞記者 楊靈
責編 鄧旆光 編輯 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