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的年紀,就這么離開了人世,她是帶著不滿與憤怒走的,被人污蔑偷東西,被人嘲笑批評,任憑她如何訴說,都改不了大家對她的印象,萬般無奈之下,她選擇以死自證清白。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可先入為主的思想,卻難以改變。她的信息被貼到店前,子虛烏有的事被店主說出,大家對她的第一眼印象,是為了幾塊錢的文具,偷東西的小偷罷了。
3.6元的文具,一支筆一個橡皮,或是一張本,沒人會為了此事去冒險,一是沒有什么偷盜價值,二是從小接受的教育,不允許她這么做。可結果呢?沒人相信她的話,沒人聽進去。
事后就連班主任還特意轉發此消息,甚至班里的同學都在議論,大家看她的眼光都變了,感覺被孤立被污蔑的她,只能選擇用這種方式,來解決問題,只是太過偏激,讓人可惜。
當時文具店的東西被偷,店主查看監控后,便懷疑是這名女孩所為,等下次女孩再購物時,店主私自將她的作業本和筆袋扣下,雙方并未進行溝通交流,女孩選擇直接離開。
只是她離開后,店主可能氣不過,便將她的信息,直接貼到了店前,八個字極為醒目:“重金懸賞,緊急尋人”,有人告知學生信息,店主將作業本收回,而班主任并未轉發。
當時班主任對她進行了安撫,并將此事告知了孩子的父親,只是當時孩子爸爸入睡,沒有進行溝通。早上孩子從高樓墜下,就這樣結束了自己的生命,目前雙方已經達成和解。
11歲的她年紀輕輕,是父母的心肝寶貝,本該擁有大好未來,可誰能想到,竟會以這樣的方式,離開了人世。父母無法接受現實悲痛欲絕,任憑他們如何呼喚,孩子都回不來了。
但不管怎么說,雙方已經達成和解,也希望孩子的家長,能夠從悲傷中盡快走出來,畢竟生活還要繼續。只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這對父母而言,確實有些難,但又無可奈何。
若是成年人遇到此事,又會怎么做?跟店主講道理,實在不行用法律維權,肯定不能吃啞巴虧。只是小孩子懂這些嗎?根本不懂,她的抗壓能力有限,才用極端方式,來自證清白。
作為家長而言,給孩子提供物質保障是必要的,但也要考慮孩子的心理健康。不出事還好,一旦出事呢?若孩子能自己走出再好不過,但若走不出來鉆了牛角尖,事情就嚴重了。
不止是家長,教師也要如此,走進孩子的內心,了解他們的一舉一動,知曉孩子的具體想法。能為他們排憂解難,將心中的情緒與憂慮說出,最起碼能夠緩解一番,不至于太壓抑。
或許當時店主也在想,女孩年紀輕輕不學好,一定要給她個教訓,只是這個教訓有些過頭,深深地傷害了孩子的自尊。前一天還好好的,后一天就天人永隔,誰能理解這種痛苦?
教育孩子不是易事,要有足夠的耐心,要用正確的方式解決問題。只是有人不懂,總覺得給予足夠的物質保障就足夠,不考慮孩子的內心感受,等到出事后才后悔莫及,一切都晚了。
大家怎么看呢?
了解更多精彩內容,歡迎關注@小波談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