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殼公司“左手倒右手”,欲騙數十萬元違約金被發現

導讀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揚檢宣 記者 莊劍翔)外省一公司與揚州某公司簽訂合同后發現,揚州公司不具備相應生產資質,于是雙方解除合同。讓外...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揚檢宣 記者 莊劍翔)外省一公司與揚州某公司簽訂合同后發現,揚州公司不具備相應生產資質,于是雙方解除合同。讓外省公司沒想到的是,揚州公司將他們告上了法庭,以已經購買了設備為由,要求外省公司賠償損失。

可在案件中,檢察官發現了端倪。原來,揚州公司與“設備供應商”均是同一人周某控制,周某制造了一整條”證據鏈“上演了一出“左手倒右手”的戲碼,欲騙取外省公司的居間費、違約金。近日,周某因虛假訴訟罪被判刑。

2017年時,外省公司與揚州公司簽訂了總價380萬元的機械設備購買合同。而簽完合同后他們發現,揚州公司根本不具備相應的生產資質,于是提出不再履行合同,并拒絕支付10%的預付款。揚州公司同意解除合同后,一紙訴狀將外省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對方支付高額的經濟賠償和違約金。

揚州公司表示,為了履行合同,公司已經向一家設備供應商采購了相關設備,而由于雙方合同終止,揚州公司也被設備供應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44萬余元違約金,供應公司所有人周某也因揚州公司拒絕支付居間費余款將其訴至法院,要求其支付35萬元余款。

法院審理后,支持了周某和設備供應公司的訴求。考慮種種因素后,法院判決外省公司向設備供應公司賠償44萬余元。

明明是揚州公司不具備生產合同約定設備的資質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憑什么判自己承擔這么高額的違約賠償?外省公司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而經調查發現,這起案件背后有著隱情。

原來,供應公司所有人周某,竟然也是揚州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這一線索,被移交至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檢察院。

辦案檢察官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揚州公司、設備供應公司可能都是“空殼”公司。此時,周某“演戲”的嫌疑越來越大。

為徹底查清案件真相,辦案檢察官多方調查果然發現,周某利用手上的兩家公司“左手倒右手”,上演了一出兩家公司下訂單、違約、訴訟的全套戲碼,以此準備騙取外省公司違約金。

證據確鑿,江都區法院采納檢察機關的再審檢察建議,再審判決撤銷該院就上述兩起案件作出的原審判決,分別駁回周某要求揚州公司支付居間費、設備供應公司要求揚州公司支付違約金的訴訟請求。

同時,江都區檢察院將周某涉嫌虛假訴訟罪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近日,周某被江都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

(編輯 謝靜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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