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達到多少金額才立案?(詐騙金額達到多少才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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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詐騙案達到多少金額才立案?,詐騙金額達到多少才能立案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1、實施詐騙行為,詐騙金額達到數額較大的,就會構成詐騙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責任,詐騙罪數額認定標準如下:

(1)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就屬于數額較大;

(2)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就屬于數額巨大;

(3)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五十萬元以上的,就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2、法律依據:《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二、詐騙罪應當如何認定

1、詐騙罪與借貸行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帳,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2、詐騙罪與代人購物拖欠貨款行為的界限。

對以代人購買緊缺商品的名義,取走貨款,沒買到東西,又擅自挪用貨款,拖欠不還款的行為,應著重考察其真實目的、雙方的關系、事情的起因、代辦人的具體行為、拖欠的情節、后果等等,從而正確判斷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圖。如能明確想代人購物,因故未能買到挪用仍擬歸還的,不能以詐騙罪論處。如果以代購為名,行詐騙之實,騙取大量財物,大肆揮霍,根本無意歸還,也無力歸還的,應以詐騙罪論處。

3、詐騙罪與集資辦企業因虧損躲債的界限。

如果確實是集資經商辦企業,但因經營不善,虧損負債,為躲債而外出,仍屬財產債務糾紛。這同詐騙犯以集資辦企業為名,撈到錢財就逃之夭夭,以實現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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