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生效后怎么執行(判決書生效后如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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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判決生效后怎么執行,判決書生效后如何執行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對方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向管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案件的前提條件:是指該案件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即已通過法院訴訟進行裁判或仲裁裁決生效的法律文書。

1、對方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2、《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3、執行費用最終由被執行人承擔。

4、先提交執行申請書,法院應當在七日內予以立案;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溫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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