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作廢,專用發票作廢條件是什么及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作廢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答:專用發票作廢需要同時具備:
(1)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或承運人)開票當月;
(2)銷售方(或承運人)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3)購買方(或實際受票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2.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作廢?
答: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一般納稅人在開具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同時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3.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作廢?
答: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一般納稅人在開具發票當月,發生應稅服務中止、折讓、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同時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發票(含未打印的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4.什么是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
答:專用發票實行最高開票限額管理。最高開票限額,是指單份專用發票開具的銷售額合計數不得達到的上限額度。
最高開票限額的審批,為國務院確認的稅務行政許可事項。需要履行稅務行政許可程序。
5.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由哪級稅務機關審批,審批的依據是什么?
答:最高開票限額由一般納稅人申請,由--市各區、縣(地區)國家稅務局稅務所(具備管理職能的)依法審批。稅務機關審批最高開票限額應進行實地核查。
稅務機關應根據企業生產經營和產品銷售的實際情況,對納稅人申請的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進行審批,既要控制發票數量以利于加強管理,又要保證納稅人生產經營的正常需要。
6.不得領購開具專用發票的規定是什么?
答: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領購開具專用發票:
(1)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稅務機關準確提供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數據及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
上列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內容,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確定。
(2)有《稅收征管法》規定的稅收違法行為,拒不接受稅務機關處理的。
(3)有下列行為之一,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①虛開專用發票;
②私自印制專用發票;
③向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買取專用發票;
④借用他人專用發票;
⑤未按規定開具專用發票;
⑥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和專用設備;
⑦未按規定申請辦理稅控系統變更發行;
⑧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領購專用發票,主管稅務機關應暫扣其結存的專用發票和專用設備。
7.什么是虛開發票?
答:虛開發票行為是指:
(1)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2)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3)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8.什么是虛開專用發票和構成虛開專用發票罪?
答:“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1)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而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2)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或接受了應稅勞務但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3)進行了實際經營活動,但讓他人為自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虛開稅款數額1萬元以上的或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000元以上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虛開稅款數額10萬元以上的,屬于“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嚴重情節”:(1)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萬元以上的;(2)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虛開稅款數額50萬元以上的,屬于“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1)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30萬元以上的;(2)虛開的稅款數額接近巨大并有其他嚴重情節的;(3)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實際抵扣稅款或者騙取出口退稅100萬元以上的,屬于“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造成國家稅款損失50萬元以上并且在偵查終結前仍無法追回的,屬于“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為“情節特別嚴重”的基本內容。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分子與騙取稅款犯罪分子均應當對虛開的稅款數額和實際騙取的國家稅款數額承擔刑事責任。
9.一般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時,開票專用設備和專用發票如何處理?
答:一般納稅人注銷稅務登記,應將專用設備和結存未用的紙質專用發票送交主管稅務機關。
主管稅務機關應繳銷其專用發票,在紙質專用發票監制章處按‘V’字剪角作廢,同時作廢相應的專用發票數據電文。被繳銷的紙質專用發票應退還納稅人。并按有關安全管理的要求收繳開票專用設備。
10.丟失專用發票抵扣聯怎么抵扣進項稅額?
答: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或實際受票方)憑銷售方(或承運人)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或承運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或實際受票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或實際受票方)憑銷售方(或承運人)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或承運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或實際受票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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