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湖南農村干部退休補助標準,湖南退休老知青政策補貼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一、退休的簡介
退休(retire),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政府有關方面不斷釋放出延齡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調查顯示,過半受訪者反對延長退休年齡,多數主張按規定年齡退休。
二、湖南退休老知青政策補貼
湖南企業養老金調整辦法尚未出臺。知青退休補貼政策,具體內容如下:
2015年我國首次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同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上調,迎來“十一連漲”。
經國務院批準,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提高待遇從2014年7月1日算起。從2015年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提高10%,預計將有近8000萬退休人員受益。
三、退休辦理手續
根據《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后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準,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GB/T16180—1996)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執行。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