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參保人員養老關系如何轉移接續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據悉,根據《暫行辦法》,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接續業務實行個人賬戶儲存額、部分單位繳費“雙轉移”,即職工跨地區調動,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部分單位繳費,比以往的操作辦法(《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更合理。以往辦理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跨地區轉移,只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單位繳費不隨同轉移。
襄樊市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企業基金核定科有關負責人解釋,參保職工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多少與退休待遇直接掛鉤,盡管統籌基金對退休待遇沒有影響,但對地區之間養老保險基金支撐能力影響很大。就內地與沿海發達地區相比,內地大量勞動力向沿海發達地區轉移,待以后轉回退休時,基本養老保險只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統籌基金存積原務工地,導致沿海發達地區養老保險基金積累越來越雄厚,導致內地、特別是老工業基地地區養老保險基金支撐能力越來越弱。所以《暫行辦法》規定職工調動時轉移部分單位繳費,在平衡地區間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撐能力方面更為合理。《暫行辦法》的實施對我市這樣勞動力輸出城市是有利的。
參保人員養老關系如何轉移接續?
據市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企業基金核定科有關負責人介紹,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暫行辦法》規定,辦理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已參保人員在各地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和轉移12%的單位繳費。同時詳細規定了職工養老保險賬戶資金轉移標準,個人賬戶1998年1月1日前的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1998年1月1日后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統籌基金以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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