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限售股是什么意思(什么是限售股)

導讀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解除限售股是什么意思,什么是限售股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2.2006年...

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解除限售股是什么意思,什么是限售股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2.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下統稱新股限售股)。后財稅[2010]70號又對此進行了形式上的延伸,減少爭議與避稅情形的發生。

方案一,在解禁日前送、轉股。

A個人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100萬股,每股成本1元。限售股解禁日為2010年6月30日。假設該公司在2010年6月29日用資本公積中的股本溢價實行10轉10股。由于轉股在限售股解禁日前,因此,A個人原先持有的100萬股限售股和解禁日前限售股孳生出來的100萬股轉股都屬于應征稅的限售股范疇。

假設6月28日,該股收盤價為50元/股,6月29日10轉10后,該股理論上的價格為25元/股。假設2010年7月2日,A個人將全部股份以28元/股的價格轉讓,該個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約為1100萬元。(注:(28×200-100)×20%,暫不考慮轉讓稅費)

方案二:在解禁日后送、轉股。

A個人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100萬股,每股成本1元。限售股解禁日為2010年6月30日。假設該公司在2010年7月1日用資本公積中的股本溢價實行10轉10股。由于轉股在限售股解禁日后,因此,A個人原先持有的100萬股限售股屬于應征稅的限售股,而在解禁日后限售股孳生出來的100萬股轉股則不屬于應征稅的限售股。

假設6月30日,該股收盤價為60元/股,7月1日10轉10后該股理論上的價格為30元/股。假設2010年7月2日,A個人將全部股份以28元/股的價格轉讓,由于此時A個人持有的200萬股股份中,只有100萬股屬于應征稅的限售股,該個人實際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約540萬元(注:(28×100-100)×20%,暫不考慮轉讓稅費),另100萬股股票轉讓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方案三:不送、轉股。

對比以下,如果該公司沒有實行任何送、轉股,該個人在7月2日將所有的100萬股限售股轉讓,由于沒有實行轉股,7月2日該股的理論價格應該是56元/股。A轉讓限售股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100萬元。(注:(56×100-100)×20%,暫不考慮轉讓稅費)。

正是由于限售股在解禁日后的送、轉股不屬于應征稅的限售股,且送、轉股后股票市場價格大幅度下降,具有很好的降低稅負的效應。因此證券市場上有部分上市公司對此非常重視,部分中小板上市公司可能會選擇在解禁日后大比例送、轉股,10送(轉)10,甚至10送(轉)15、20的現象在二級市場上頻頻出現。

三只眼的理解

首先要了解一下,轉股即是用股權溢價轉增股本,此情形下股份制企業將股票溢價發行收入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由個人取得的數額,不作為應稅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而送股是用非溢價資本公積及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轉股本,此時是按面值計稅,而不是按股票的公允價值計稅。因此送轉還是要分情形,有沒有確定這個環節的征稅問題。

由于政策規定除限售股之外的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因此籌劃的案例中,通過解禁結束轉送股,就是技術上降低股票的市場價格,這樣轉讓的時候只對應數量計算時,自然可以得到稅收上的利益。

華律網小編也看到有人認為可能存在被追繳個稅的風險,不過從目前來看,這還算是靠譜的方式,除非今后相應的政策得到補充。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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