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22日訊 近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公布山東省2022年生態環境行政處罰典型案例(第九批 危險廢物領域)。
2022年,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在全省開展深入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積極利用大數據分析、視頻監控等非現場監管手段發現問題線索,堅持追根溯源、深挖細查,持續跟進案件辦理進展,確保違法犯罪案件懲處到位,責任人員處理到位。
為保持對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從嚴懲處的高壓態勢,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導作用,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整理了第九批6起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并對青島、濰坊、泰安、德州4市生態環境部門相關辦案單位在查辦案件中的突出表現提出表揚。
其中泰安肥城市一例案件如下:
肥城市個體煉油加工點非法處置、傾倒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案
2021年5月14日,泰安市生態環境局肥城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湖屯鎮北王村一個體煉油加工點進行檢查,發現周某、王某等人非法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等經營活動,并擅自堆放、傾倒危險廢物,包括黏附瀝青的廢舊包裝袋、化工廢油以及煉油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渣、被浸潤污染的土壤等。經稱重,涉案危險廢物430.08噸。現場取證后,為防范后續污染,肥城市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處置單位,對現場危險廢物進行了清理、清運、安全暫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泰安市生態環境局肥城分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022年7月13日,肥城市人民法院對周某、王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宣判,分別判處一年至二年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人民幣一萬元至七萬元不等的罰金。
此類個體非法加工點,污染嚴重、隱蔽性強,生態環境執法人員要快速反應,第一時間調查取證、制作筆錄、現場查封、固定違法證據;加強與公安機關聯勤聯動,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嚴懲污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有效提升生態環境執法效能。
閃電新聞記者 王迅 泰安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