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0月24日訊 近年來,安丘市按照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標準化建設的要求,圍繞“四個一”,不斷加強基層環保所建設,著力打造一支機構規范化、裝備現代化、隊伍專業化、管理制度化的綜合行政執法隊伍。
建設一支高效廉潔的環保鐵軍。選配政治強、本領高、服從命令聽指揮、作風硬、敢擔當、專業對口人員為所長,配齊配強環保所執法人員,既掌握環保專業知識,又具備綜合協調、單兵作戰、獨當一面的能力。同時,通過加強理論學習、業務培訓,提高全體人員的政治素養、廉政意識,切實筑牢思想防線、履職盡責,把環保所打造成一個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律己嚴的戰斗堡壘。
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現有各項管理制度為基礎,通過完善、優化整理形成一套機關管理規章制度,進一步明確“六項禁令”“十不準”等4項行為規范和工作紀律,建立考勤值班、發文辦事、公章使用、選拔任用等14項機制,優化考核評價、政務服務、車輛管理等工作流程,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
樹立一個優質高效的服務形象。延伸環境管理職能,把每個環保所打造成屬地監管、業務統籌的綜合服務型窗口,既受理各種環境管理咨詢、環境污染投訴,又幫助企業、群眾辦理業務、發放批文證件等,讓辦事的群眾感到溫馨、快捷。同時,結合制式服裝配備,全面規范著裝、執法程序、車輛標識等,做到醒目、統一,展現作風、體現形象。
配好一批綜合行政執法裝備。堅持以科學、實用為導向,以提升執法能力和技巧為目的,逐步配齊高精尖執法裝備;配置有關辦公硬件及傳真機、電腦、打印機、移動執法終端人手一臺;創新租賃車輛模式,通過社會化購買服務的方式,為5個環保所分別配備一輛執法車,不斷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科學化、規范化。
閃電新聞記者 李濤 安丘融媒 劉海洋 通訊員 王濤 王曉川 濰坊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