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院長”受賄180萬被判4年半:每次只收現金,拿到錢后放床下

導讀原標題:“回扣院長”受賄180萬被判4年半:每次只收現金,拿到錢后放床下2013年至2021年期間,“回扣院長”李玉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后讓...

原標題:“回扣院長”受賄180萬被判4年半:每次只收現金,拿到錢后放床下

2013年至2021年期間,“回扣院長”李玉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后讓5家醫療設備公司在醫院設備采購中順利中標,共收受賄賂180萬元。每次收受“回扣”的時候都是現金交易,錢也不從自己和家人的賬號過……

7月12日,四川省紀委監委“廉潔四川”披露了攀枝花第四人民醫院原院長、黨委書記李玉龍的受賄細節細節。2023年1月,李玉龍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李玉龍 圖據廉潔四川

從醫生成長為“一把手”

退休前被查

簡歷顯示,李玉龍,男,1962年9月生,四川西昌人。1980年2月參加工作,2000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攀枝花第四人民醫院醫務科科長、院長助理、副院長、院長、黨委書記等職。2022年4月,接受攀枝花市紀委監委審查調查。2022年12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李玉龍出身工人家庭,衛校畢業后步入工作崗位,在涼山州會理鎳礦職工醫院工作17年后,因臨床專業能力強、工作表現突出,作為醫療專業技術人才被調到攀枝花市第四人民醫院工作,從一名普通醫生一步步成長為醫院的“一把手”。

2021年底,年滿59周歲的李玉龍退居二線,即將退休的他,并沒有等到自己所期望的“平安著陸”。2022年初,攀枝花市紀委監委收到李玉龍涉嫌職務犯罪的問題線索,經過審查調查,一樁樁醫療設備采購受賄行為逐漸浮出水面。

送“貨”上門

供應商誠心求“合作”

2011年2月,李玉龍被任命為攀枝花市第四人民醫院院長,隨著手中權力增大,隨之而來的贊譽聲、奉承聲也越來越多,找他辦事送禮的人趨之若鶩。在擔任醫院行政“一把手”的第一年,他就收到許多醫藥公司業務員主動“奉上”的小額紅包。在他看來,這些“小紅包”是行業“潛規則”,金額不大、問題不大,殊不知“小紅包”就是“大問題”的開端。

2013年,四川某醫療器械公司商人王某得知第四人民醫院需要購買一臺全自動化學發光測定儀,便拿著醫療設備的相關資料,到李玉龍的辦公室介紹自家公司的產品。王某承諾如果自家公司的設備中標,不僅能保證設備的質量,更會在采購成功后給李玉龍送上10萬元作為“感謝費”。

此時的李玉龍,已經習慣了醫療設備商主動送上的禮品禮金,自認為這些“回扣”是設備商的利潤,他不拿只會讓設備商多賺取一些錢,不拿白不拿。只要采購的設備質量過硬,就不會對醫院造成損失。想到這里,李玉龍讓王某將設備的參數拿給檢驗科的胡某(另案處理)進行“暗箱操作”。設備順利中標后,王某如數奉上事先約定好的“感謝費”,李玉龍也收取了從業以來第一筆大額“回扣”,開啟了滑向犯罪深淵的的墮落之路。

甘于被“圍獵”拿“回扣”

收受賄賂180萬元

為了掩蓋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李玉龍奉行“先辦事后收錢”的原則。在不少醫療設備商眼里,李玉龍是個收錢能辦成事的“好領導”,愿意與其形成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而圍繞在李玉龍身邊的眾多“獵手”中,當屬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羅某最為“用心”。

“羅某第一次送我的禮品,是4張價值4000元的購物卡,當時他只是表示希望以后有機會合作。他很會‘來事兒’,得知我出差還主動安排車輛接送,了解到我家人缺化妝品和生活用品,就立即購買‘贈送’。”李玉龍告訴辦案人員,自己雖然對羅某“糖衣炮彈”背后的目的心知肚明,但還是十分享受被捧得高高在上的感覺。后來,李玉龍爽快答應羅某的要求,在銷售醫療器械上為羅某提供幫助,并心安理得地接受羅某所贈送的60萬元大額醫療設備“回扣”。

隨著“成功交易”的次數越來越多,李玉龍的“胃口”也越來越大,對主動“投食”的公司來者不拒。2017年5月,在醫院購買第三方蒸汽服務項目中,李玉龍利用職務之便,直接指定四川某熱能設備公司負責醫院鍋爐建設的前期論證和后期建設工作。合同簽訂后,該公司又將實際建設和運營轉包給攀枝花某新能源公司。事后,兩家公司將75萬元的項目“回扣”分14次給了李玉龍。

經查,2013年至2021年期間,李玉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后讓5家醫療設備公司在醫院設備采購中順利中標,共收受賄賂180萬元。

每次只收現金

錢不從自己和家人的賬號過

“每次收受‘回扣’的時候都是現金交易,錢也不從自己和家人的賬號過,也沒有留下任何有關指定哪家公司中標的證據,我認為這樣很安全,不會出問題,正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些做法不過是自欺欺人。”留置期間,李玉龍懺悔道。

大宗醫療設備采購都要走招投標程序,攀枝花市第四人民醫院也建立了招投標相關制度——醫療器械采購按照招標流程進行公開招標,中標后簽訂銷售合同,設備使用合格后才付款。制度規定系統嚴密,那么李玉龍“暗箱操作”的“訣竅”又是什么?

經審查調查發現,由于醫療設備的特殊性,每種設備的參數不同,而該醫院檢驗科主任胡某就掌握著制定“參數”的權力,通過提供特定技術參數進行傾向性招標,特定產品中標猶如“探囊取物”。正因為有這樣的“可乘之機”,李玉龍和胡某同流合污、沆瀣一氣,讓符合參數條件的醫療設備公司“獨家提供”,看似嚴密的招投標環節便異化成了“走流程”。

相比辦事時的“豪爽”,李玉龍收錢時卻十分謹慎,他只收現金,不“接受”銀行轉賬,并且收錢地點由他指定,絕不留下一絲所謂的“蛛絲馬跡”。拿到錢后,李玉龍會直接將受賄款放到自家床下,再通過現金支出、借用他人名義購買理財產品等方式處理。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整理

責編 官莉 編輯 郭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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