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審,被李玉山認為是其弟弟李玉前命案的重大轉機。
2020年9月2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李玉前故意殺人、孟某紅包庇一案公開宣判,裁定撤銷原一、二審裁判,發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兩年后,這起貴州“殺妻滅子案”等來再次重審時間。日前,新黃河記者從李玉山處獲悉,李玉前故意殺人、孟某紅包庇罪一案將在2022年11月23日上午9時,在貴陽市花溪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李玉前的代理律師周兆成也已收到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書,周兆成還表示“我還是和李玉前案的前幾任代理律師一樣,繼續為李玉前做無罪辯護。”
李玉前和妻子謝初明。受訪者供圖
這起案件發生于2001年,李玉前的妻子謝初明和年僅3歲的兒子李明昊被害身亡。檢方指控,李玉前被指犯故意殺人罪,其情人孟某紅構成包庇罪。根據貴州高院公布的信息,2003年,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玉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孟某紅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貴州高院于2004年10月12日作出二審裁定,維持原審判決。但李玉前卻始終在獄中喊冤,后經媒體報道后也引發輿論關注。
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李玉前的前代理律師王萬瓊也在“李玉前案的辯護詞”中說,李玉前稱其遭遇刑訊逼供。其家人包括謝初明的母親,也就是李玉前的岳母張林合均相信其無罪,并堅持多年為其申訴。如今,距離案發已經過去20多年,李玉山告訴新黃河記者,經過減刑,12月下旬,李玉前也將刑滿出獄。
重審
三四天前,李玉山與李玉前通過一次電話,對于此次重審的信息兩個人都很激動。
其實,李玉前案已經不是第一次重審。根據公開信息,對于此案,2001年9月10日,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作出判決,李玉前因故意殺人,判處死刑,但在庭審中李玉前當庭翻供;同年11月,貴州高院以“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重審。
隨后,2003年,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玉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孟某紅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貴州高院于2004年10月12日作出二審裁定,維持原審判決。
在服刑期間,李玉前不斷以“沒有實施殺人分尸、拋尸行為,本案兇手是孟某紅”為由提出申訴。在貴州高院公布的信息中,也提到,經貴州高院審查,李玉前提出的申訴理由符合重新審判條件。
根據貴州高院公布的信息,在貴州高院決定再審后,分別于2016年向原審被告人李玉前及其辯護人和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林合、2019年8月22日向孟某紅送達了《再審決定書》。2020年9月24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出庭履行職務,張林合、李玉前到庭參加訴訟,李玉前的辯護人出庭辯護,原審被告人孟某紅因下落不明未到庭。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一審程序違反了證人出庭作證、鑒定結論出示及重新鑒定的相關程序規定,原判認定李玉前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存在疑點和矛盾,可能影響公正審判,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出庭通知書。受訪者供圖
2020年9月28日,貴州高院對決定再審的李玉前故意殺人、孟某紅包庇一案公開宣判,裁定撤銷原一、二審裁判,發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至此兩年后,該案開庭重審時間落到今年的11月23日。
就此案,新黃河記者聯系到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工作人員表示具體案件情況還不方便透露。
兇案
李玉前,出生于1969年,案發時是貴州六盤水水城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廠鑄鐵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根據媒體報道,2001年3月21日,32歲的李玉前報警稱妻子謝初明和兒子李明昊3月20日凌晨失蹤,并向警方提供線索,稱與其有情人關系的孟某紅有作案嫌疑。
2001年3月30日,孟某紅被刑事拘留,孟某紅供述稱,謝初明母子被李玉前殺害,她幫助焚毀尸體。六盤水市公安局據此將李玉前列為嫌疑人。同年4月4日,李玉前被刑事拘留,4月28日,李玉前和孟某紅被正式逮捕。據當年檢方的指控,2001年3月20日凌晨,李玉前回家后見謝初明對其不理睬,想起自2000年5月以來二人的不和,遂起惡意掐死了她。此過程中,又用枕頭捂死哭鬧的兒子。李玉前白天正常上班,當晚天黑后,他找來孟某紅協助處理,二人一起將尸體分解,分裝在4個編織袋內。隨后,孟某紅用背簍將尸塊分批轉移到煉鐵廠高爐焚毀,李玉前則打掃房間。
一審判決書中還提到,被告人李玉前原在公安機關多次供述殺害其妻兒的犯罪事實與所供述的殺人手段前后一致,并供述其告訴孟某紅其殺了謝初明母子,且有被告人孟某紅供述稱李玉前告知其殺了謝初明母子,二人供述能相互印證,不屬孤證。
但入獄后,李玉前堅持多年申訴。李玉山告訴新黃河記者,多年來,無論是獄中探視還是電話交流,一直沒變的話題就是申訴,弟弟李玉前始終在喊冤“沒有殺人”。
監獄外,其家屬以及他的岳父岳母也相信兇手不是李玉前,20多年來,為他四處奔波。李玉前岳父多年前已經去世,岳母張林合依然堅持為其申訴。根據媒體報道,2020年9月24日,在參加貴州高院的庭審中,患有高血壓和腦梗的張林合數次離席,走到法庭外休息。她對法官說,唯一的請求是找到真兇,告慰女兒和外孫亡魂。
李玉山介紹,目前張林合因病身體已經行動不便,因擔心老人身體,開庭重審的消息還未告訴張林合,打算等李玉前出獄后一起去看望。對于張林合,獄中的李玉前也多次表達過自己的愧疚,李玉山說,“打電話時,每次都會先問問岳母的病情,再聊其他的事。除了案件本身,就是聊聊兩家人(李玉山一家和張林合一家)的情況。”
李玉前的前代理律師王萬瓊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介紹,2020年9月24日,貴州高院的庭審中,李玉前詳細梳理了自己當時的行為軌跡,并進行個人陳述,同時也表示“因為自己的齷齪,沒有處理好情感關系,釀成大禍。”
李玉山是案后才得知李玉前和孟某紅的關系,在此前接受采訪時,李玉山表示,他打聽到,案發前李玉前和孟某紅已經不再來往,且關系不合,孟某紅曾多次到李玉前家里和辦公室哭鬧,到派出所報警稱李玉前強奸她,彼時李玉前和謝初明關系已經緩和了很多。李玉山也向新黃河記者證實了上述說法。
疑點
接受委托后,李玉前案件的代理律師周兆成去貴陽、六盤水等地進行了調查取證,并且去監獄會見了李玉前。作為其辯護人,周兆成認為,認定李玉前是21年前殺妻滅子的“真兇”充滿不少疑點。“現有證據顯示,李玉前沒有作案動機,也沒有殺人、分尸的時間,原審判決中認定李玉前‘殺妻滅子’,僅有李玉前和孟某紅的口供,欠缺客觀證據。”
李玉山(左)和案件辯護律師周兆成。
周兆成表示鑒于此,對于該案的辯護,將與李玉前案的前幾任辯護律師一樣,繼續為李玉前做無罪辯護。另外,六盤水中級人民法院合議庭開庭前,充分聽取和保障了被告人李玉前以及辯護人的意見和權利,并且同意辯護人提出要求當年李玉前案的辦案警官到庭接受法庭的調查。
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謝初明母子的死因未明是本案的眾多疑點之一。偵查機關在李玉前家發現血跡后,經鑒定,認定血跡確系被害人謝初明的。但因本案尸體被焚毀,無法通過尸檢得知死者死因,現場的血跡亦無法判斷成因。其次,司法機關認定的被害時間和目擊證人之間的矛盾也是案情的一大疑點。司法機關認定謝初明母子被害時間為2001年3月20日凌晨3時許,其來源于李玉前的口供,而公訴機關提供的證人證言中,證人周某在3月19日晚10點半離開李玉前家時,謝初明未被害;證人龔某軍3月19日晚11點到李玉前家敲門無人回應;證人劉某青3月20日深夜12點聽到李玉前家有人走動;證人楊某木看到孟某紅在深夜12點后多次前往李玉前家搬東西。
根據此前代理律師的披露,被告人李玉前、孟某紅兩人的口供,以及李玉前的前后供述及證人證言均存在多處矛盾。同時,司法機關此前認定的分尸工具是李玉前家的菜刀,對于分尸工具,李玉前和孟某紅多次做出前后不一的供述。但在隨后的勘驗中,并未發現菜刀的卷刃或缺口,菜刀上也并未檢驗出血跡成分。
周兆成認為此次重審值得期待,因為該案中的關鍵人物孟某紅出獄后曾下落不明,在2020年9月24日貴州高院開庭審理該案時,未到庭。目前,原審被告人孟某紅已經找到,且被通知到庭。李玉山也證實,法院有透露孟某紅已經找到。
11月23日,該案將在貴陽市花溪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而距離李玉前出獄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
新黃河記者:李運恒
編輯:劉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