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3人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被立案偵查

導讀11月7日,潮州市饒平縣公安局通報2起違反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案件。根據通報,林某明、洪某弟、林某珊3人的行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已...

11月7日,潮州市饒平縣公安局通報2起違反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案件。根據通報,林某明、洪某弟、林某珊3人的行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2022年11月2日,林某明(男,31歲,饒平縣汫州鎮人)從疫區返饒,沒有按照防疫相關規定向所在社區報備。11月3日,該員在發現粵康碼變為黃碼后,仍不遵守疫情防控規定落實居家隔離,多次出入餐館、超市、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違反了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造成疫情傳播重大隱患。后經饒平縣疾控部門檢測,林某明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專家組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癥)。林某明的行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待醫治康復后實施刑事強制措施。

2022年11月4日,饒平縣疾控部門在對林某明在汫州鎮某餐館同時用餐人員開展流調時,汫州鎮居民洪某弟、林某珊夫婦刻意隱瞞其兩名女兒同時在該餐館用餐的情況,造成疫情傳播重大隱患。經饒平縣疾控部門檢測,其一名女兒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專家組診斷為新冠病毒感染者。洪某弟、林某珊的行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待隔離結束后實施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請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積極配合做好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對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妨礙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給公共衛生安全帶來風險隱患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懲處。

【整理】許鈺敏 李雨蔚 楊可

【通訊員】饒公宣

【作者】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