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錢江晚報】;
20多年前隱瞞家庭收入
違規取得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
如今被發現了怎么辦?
近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公布了一起處罰案例,因當事人在申請經濟適用房時未如實填報家庭收入,按規定撤銷其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并進行追責。準購證信息顯示,當事人申請時間發生在2001年。
那么,發生在20多年前的違規行為又是如何被發現的?對于這種違規行為又該如何處理?
“追責期”終身
已有數十戶被查
經濟適用房是一個歷史產物,對現在的很多購房者來說可能有些陌生。杭州市區的經濟適用房于2000年啟動,2016年暫停,前后共銷售過8.5萬套房源。作為當年一種重要的住房保障形式,經濟適用房主要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因此對申請家庭的房產狀況、收入狀況、婚姻狀況都有相應要求。
錢報記者了解到,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公布的撤銷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案例迄今共50多起。違規行為的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為未如實填報住房狀況、未如實填報收入狀況、未如實填報婚姻狀況。
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介紹說,違規申請經濟適用房的相關線索,既有群眾舉報也有相關部門核查。而且沒有追溯時限,也就是說“追責期”是終身的,只要核查證實當年申請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就會進行相應的追責。
就比如,2008年霍某曾以單身戶的名義申請到了下沙銘和苑新荷坊的一套經濟適用房。然而2013年在其辦理產證的過程中,產權登記管理部門發現其婚姻狀況與申請時不符,最終導致東窗事發。
甚至有的是因為家庭內訌。曾有一戶家庭因房產(經濟適用房)繼承問題,導致其中一個子女心生不滿并向有關部門舉報,稱其父母當年申請經濟適用房時未如實填報家庭房產情況(夫妻一方在鄉下擁有農宅)。后經查實確有其事,該戶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被撤銷。
2017年出臺新規
收回房子或者補差價
針對當事人弄虛作假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情況,一直以來杭州都有明確的規定。對已經違規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收回其所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或者責令其補交與同地段商品住房平均價格的差價款。
2017年11月1日,《杭州市區違規申請經濟適用住房收回及補差價操作規程》正式實施,處理方式進一步明確。主要分兩種方式:收回或者補差價。按照規定,當事人選擇收回其所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且該房收回后仍適合作為保障性住房的,責令收回;當事人選擇補差價,或者該住房收回后不適合再作為保障性住房的,責令補差價。
如果是補差價,差價款的計算方式為(經濟適用住房市場評估單價-原購買單價)×該住房全部房屋建筑面積。從2013年起,杭州每年9月都會公布最新一年的經濟適用房小區市場評估價格,這就為補差價提供了計價依據。
由于最近20年來杭州房價漲幅較大,按照這個補差價處理方式,補差價款普遍在100萬元以上,最高的甚至接近200萬元。
經適房暫停受理
申請多種保障形式登場
杭州的經濟適用房在完成階段性使命之后,從2016年起暫停受理申請,隨之而起的是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全新的保障類型。
最近十年,杭州通過公租房(廉租房)已累計保障35萬余戶家庭,成為解決中低收入無房家庭居住問題的主要形式。目前房產登記、婚姻登記、稅務等相關部門大數據已實現聯網,這就給資料審核帶來了極大便利,也進一步封堵了弄虛作假的空間。比如,虛假的房產證明或者戶籍證明,如今已不可能蒙混過關。
此外,隨著新技術新手段的使用,公租房的管理也越來越規范。如今杭州的公租房使用了門禁系統,加強了智能化管理,這就打消了極少數人申請公租房用于轉租牟利的念頭,真正將保障房用于最需要的人群。
來源:潮新聞 記者 蔣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