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動車被兩次提醒“管好小孩”,女作家向12306投訴

導讀原標題:坐動車被兩次提醒“管好小孩”,女作家向12306投訴“華商報”可快速關注哦正直暑假高鐵“熊孩子”事件頻出,引發網友熱議坐動車被...

原標題:坐動車被兩次提醒“管好小孩”,女作家向12306投訴

“華商報”可快速關注哦

正直暑假

高鐵“熊孩子”事件頻出,引發網友熱議

坐動車被兩次提醒“管好小孩”

女作家蘇小懶向12306投訴

今天,沖上熱搜第一

??

著名作家蘇小懶在乘坐廣州至珠海的動車時,孩子安靜坐著,卻被乘務員兩次提醒管好孩子。

蘇小懶認為,自己什么都還沒有做,甚至還未進車廂,乘務員便單獨進行提醒,她認為這是一種冒犯。隨后自己孩子只是安靜地坐在位置上畫畫,乘務員又過來提醒了一次,“然后這節車廂所有帶孩子的家庭都被單獨提醒了。”

蘇小懶表示,當時整個列車車廂都非常吵鬧,甚至聽不到廣播的聲音,有的人在打電話,有的人手機開功放,有人在聊天,而乘務員又對所有帶兒童出行的家庭進行提醒,這是一種區別對待,是對帶兒童出行的家庭的一種歧視。

此后,她在社交平臺發文說明了事情,表示感覺被冒犯,明確表態反對區別對待,并呼吁公眾對嬰幼兒家庭要有包容度。

一方面她建議政府職能部門和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發揮作用,張貼宣傳關愛未成年的海報、標語,對帶兒童出行的家庭,提供更有溫度、更有方法的公共支持,也請大眾對出行的嬰幼兒家庭有一些包容,不要拿成人的出行文明禮儀來要求嬰幼童。

另一方面,蘇小懶也呼吁家長朋友們照顧好自己的孩子,多掌握一些育兒技巧,出行時多準備一些玩具、圖書,同時也不必過于焦慮。孩子因為年齡不同、性格不同,在乘坐交通工具時,會有不同的表現。她以南航的服務為例提出建議,“他們會在飛機上提供一些拼圖貼紙,讓大家去拼,只要有兒童的家庭都會發一份,這個就有溫度、有方法。”

蘇小懶的經歷引發網友熱議

有網友覺得

“兒童年齡不同,公眾要有不同的寬容度”

也有人感同身受表示

這個呼吁緩解了帶娃出行的焦慮

但也有網友覺得

投訴這事兒有點小題大做

乘務員可能也是善意的提醒

畢竟高鐵上被“熊孩子”打擾過的人不在少數

還有網友則用實例證明

并非小孩天玩鬧

也有安靜有禮貌的小孩子

鐵路部門回應

7月25日,@蘇小懶 告訴記者,自己在12306上進行了投訴。鐵路部門表示,是乘務員安全宣傳不到位,造成誤會。

在溝通中,工作人員表示,“我們也調了視頻進行調查,應該是您雙方產生分歧,有不同的意見。”對方表示,表示是乘務員安全宣傳不到位、說話方式不對造成誤會。

工作人員也對乘客感受到了不好的乘車體驗表達了歉意,表示列車班組會進一步召開分析會討論這個問題,但也強調“說的廣播問題在我們車上沒有發現。”

工作人員解釋,對于帶兒童乘坐火車出行的家庭,乘務員會進行安全提示,提醒他們在車廂內盡量少走動少跑動,避免磕傷碰傷。

記者也聯系到12306廣州鐵路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沒有規定乘務員必須提醒帶兒童的家長管好小孩,目前對于帶兒童乘坐鐵路交通的乘客也沒有相應方便政策,“良好的乘車環境是靠廣大旅客和鐵路方面共同維護的,也建議廣大的旅客都看管好自己的孩子。”

對于蘇小懶提到的列車廣播問題,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廣播方面沒有播報讓哭鬧幼童去車廂連接處哄勸,如果確實在比較吵鬧的情況下,乘務員會進行提醒。”

律師:鐵路方面合法性無問題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首先可以肯定的是鐵路方面的做法在合法性上并無問題,近期關于高鐵車廂孩童吵鬧引起的糾紛較多,輿論給予了鐵路方面較大壓力,為了維護車廂內的秩序,鐵路工作人員選擇勸解帶孩子的家長“管好自己的孩子”并無惡意,也不涉及侮辱、誹謗、尋釁滋事,是正常的履職行為。

不過,如果乘務員在說話的語氣和方式上不恰當,讓乘客感到不適,甚至覺得受到了歧視,鐵路方面還是需要加強對乘務人員的培訓。

付建認為,作為服務業的從業人員,列車乘務員應當靈活、合理地進行車廂管理,尊重每一個乘客的權利和尊嚴,在提示時應當使用尊重的語氣,不能挑釁激起乘客的情緒。

對于蘇小懶提出的投訴,付建表示,乘客有權對其認為不適的乘車服務提起投訴,有權要求得到合理的解釋和改進,但是該服務是否確實違規,需要鐵路方面進行調查,如果該乘務員并沒有使用不當的語言進行勸解,屬于正常履職行為,則不會受到懲處。

記者注意到,蘇小懶也收到了一些孩子家長發來的私信,講述了類似的乘車遭遇。對于接下來是否會對鐵路部門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公益訴訟,蘇小懶表示,“更應該由中國鐵路進行的內部培訓、整改,而不是由我去起訴來推動改變。”

付建也表示,行政公益訴訟是指檢察院認為行政主體行使職權的行為違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制度。而本次事件中,提出勸解的乘務員是鐵路工作人員,并非行政執法人員,不是公益行政訴訟的適格被告,而且本案與乘客有直接利害關系,蘇女士無法提起公益行政訴訟,但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編輯 李朵

來源:上游新聞、微博@蘇小懶、網友評論、齊魯晚報等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