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強奸后被告人可以補充陳述嗎?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1、強奸罪的犯罪嫌疑人被訊問,做完訊問筆錄后,如果筆錄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改正。
2、強奸罪的犯罪嫌疑人被訊問,做完訊問筆錄后,嫌疑人認為沒有錯誤的,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3、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對于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他宣讀。如果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認筆錄沒有錯誤后,應當簽名或者蓋章。偵查人員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犯罪嫌疑人請求自行書寫供述的,應當準許。必要的時候,偵查人員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親筆書寫供詞。
二、犯罪未遂是怎樣認定的
1、犯罪未遂包括兩種類型:
(1)實行終了的未遂和未實行終了的未遂。實行終了的未遂是指行為人已經將犯罪的實行行為實施完畢,但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沒有得逞。未實行終了的未遂,是指行為人在實施行為的過程中,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客觀因素的介入,導致行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為實行終了,以致犯罪沒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據犯罪時的主客觀情況,犯罪行為本來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沒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為人主觀認識上的原因或行為手段或行為對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備得逞的客觀可能性。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強奸是犯罪的行為,而犯罪未遂的,對比既遂犯減輕、從輕處罰。所以,被告強奸未遂的,是屬于刑事案件,應當給予刑事拘留,而不是治安拘留。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華律網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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