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電視臺“維權記者幫小霖”采訪當事人王女士
紅星新聞記者丨蔡曉儀 藍婧丨實習生 劉中梅
責編丨唐歡 編輯丨彭疆
12月14日,據媒體報道,湖南婁底市婁星區王女士獨自入住赫柏希音酒店時,被隱藏的攝像頭偷拍,后被一陌生男子索要10萬元。事發后,當事人就入住房間內為何有攝像頭,及個人信息是否可能從酒店泄露等問題與該酒店進行多次協商,未果后雙方到派出所報警。
王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隨后其親屬打通了發來照片的陌生號碼,該號碼目前的使用者口音與之前的不一樣,對方稱手機上個月壞了送去維修,并不知曉此事,并表示已報警。王女士已將該線索報告至警方,等待進一步的調查。
律師認為,涉事酒店作為經營場所,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而陌生男子的行為則涉嫌敲詐勒索罪。
事發:
入住酒店被偷拍后遭陌生男子索要10萬
對方稱“你的信息我都有”
11月17日,當事人王女士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用外地手機號打來的電話,與其核實自己是否曾在赫柏希音酒店入住過。同時,王女士收到兩張男子發來的照片,并被索要10萬元。男子發短信稱“如果你覺得無所謂,那就不好意思了,將你酒店的不雅照片發給你的單位與周邊朋友了,我能得到你的資料,當然也會把你的親朋好友了解清楚的”。湖南電視臺“維權記者幫小霖”的視頻報道中王女士展示的通話錄音顯示,男子稱“你的信息我都有,在哪里上班我也知道”。
↑事發當天王女士收到陌生號碼的短信 王女士提供
↑報道截圖
在多次接到該陌生電話后,王女士試圖將對方約到線下,但遭到該男子拒絕,對方稱不可能現金交易,王女士此前向湖南電視臺“維權記者幫小霖”展示的通話錄音中,男子直言“因為我們做的這個你也知道是‘撈偏行’,我不可能跟你見面。犯法我知道,既然我能做我就不怕”。
王女士隨即向警方求助,得知根據現有線索可能偵破案件有一定的困難,可以先跟涉事酒店協商后找到一個更好的處理方法。
隨后王女士多次與酒店進行協商,未果,遂于11月23日到派出所正式報警。
疑團:
酒店稱沒有排查到攝像頭
當事人稱個人信息遭大量泄露
事發當天,王女士稱,其下班后前往涉事酒店,拿出被偷拍的照片詢問工作人員是否是在其酒店房間內拍的,得到肯定的回答。而關于被偷拍的角度,得到的回答為應該是酒店空調通風口。
然而,在12月14日的媒體報道中,該酒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酒店方查了王女士入住過的所有房間信息,里面沒有一間是(被拍)的照片上面的樣子。
對此,王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警方已向酒店方確認,被偷拍照片內的房間確系酒店客房,“在派出所錄口供的時候酒店承認了,有口供的。”王女士說。
王女士介紹,其工作單位因距赫柏希音酒店較近,因此她經常在應酬完后一個人在該酒店入住,并在該酒店辦有會員卡,因此并不記得是哪一天被拍。
那么,隱藏的攝像頭是被何人安裝?王女士回憶,自己于事發當天告知酒店工作人員自己被偷拍一事,得到的回復是他們不可能自己裝攝像頭,之后向酒店提出調出其開房時間段前后入住相關房間監控的訴求也被拒絕,“他們(酒店工作人員)說酒店監控視頻儲存量比較大,沒有備份,已經找不到了。”
據此前媒體報道,酒店工作人員稱自行排查了所有房間,都沒有看到有攝像頭之類的。王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警方也去酒店進行過排查,也說沒有攝像頭了。
↑報道截圖
為此,紅星新聞記者向婁底市大科派出所求證,工作人員稱事情正在調查中,還沒有結果,關于案件的其他信息則不方便透露。
令王女士疑惑的是,自己的個人信息為什么會泄露得這么完整?“為什么會出現不但知道我入住了這個房間,還知道我的姓名,甚至連我車的品牌和車牌都知道,還知道我的電話號碼。”王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己在車上留的和在酒店登記的不是同一個電話號碼,在酒店登記的姓名和平時生活中身邊朋友稱呼的名字也不一樣,但陌生男子打的號碼和直接稱呼的名字與在酒店登記的信息一致,王女士提出疑問,“肯定有我身邊的人知道我的電話號碼和車的信息,但是怎么會知道我是具體哪一天入住的酒店呢?”
對此,紅星新聞記者打電話向赫柏希音酒店求證,工作人員回應,“我們肯定是不能泄露客人個人信息的,這是最基礎的。”至于其他事情,“這個事情我們移交公安機關,請跟公安那邊溝通。”工作人員說。
最新進展:
電話重撥后口音并不一致
機主與發送照片者并非同一人
事發第二天,王女士又接到陌生男子的電話,但因比較害怕,便掛斷后拉黑。隨后其他人再次撥打該號碼,已無人接聽。截至12月14日,王女士沒有再接到該男子的電話。
之后,王女士的親屬多次嘗試并發短信告知事情嚴重性后終于撥通了電話。湖南電視臺“維權記者幫小霖”的視頻報道中王女士提供的通話錄音顯示,該手機號使用者稱,自己手機上個月壞了,送去維修,并不知曉此事,目前已在當地報警。但截至12月17日,當地警方尚未向王女士取證。
王女士指出,最近接電話的人不是一開始打來電話的人,“因為之前打電話的人口音明顯偏向于本地講普通話的口音,但是接電話的人口音偏北方。”
再次撥通發來照片的號碼后,王女士第一時間將這個事情報告給了警方,并重新在派出所補錄口供。
酒店的處理方式也令王女士覺得“崩潰”。王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酒店方之前跟自己接洽這個事情的人,以及酒店對外服務的公共微信均刪掉了王女士的微信。“后續會通過法律渠道解決,希望這個事情最后能給自己一個交代,最起碼要酒店公開給我道歉。”
▍律師看法
酒店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陌生男子涉嫌敲詐勒索罪
在此案中,酒店方應承擔何種責任?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律師認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酒店作為經營場所,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在本案中,酒店是否對外來人員盡到了審查義務,如有外來人員進入酒店實施不法行為,那么酒店也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付建介紹,由于酒店沒有完全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未盡到管理職責,導致顧客居住的房間被他人非法安裝攝像頭,從而使顧客的隱私被泄露,并被不法分子利用,“因此酒店存在管理上的疏忽,應當對該女子承擔侵權責任。”
對于向王女士發偷拍照片并索要錢財的陌生男子,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律師認為,如果陌生男子只是簡單地在酒店偷拍該女子,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陌生男子的行為侵犯了該女子的隱私權。
“如果陌生男子并非簡單地在酒店偷拍該女子,而是利用偷拍的該女子隱私照作為犯罪工具,敲詐勒索該女子的錢財,數額較大的,陌生男子的行為則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涉嫌敲詐勒索罪,可追究陌生男子的刑事責任。”趙良善強調。
目前,據媒體報道,由于酒店偷拍行為隱蔽性強,且很可能已形成了產業鏈,入住酒店被隱藏的攝像頭偷拍成為很多人的擔憂。對此,趙良善建議,如房客入住酒店遭遇偷拍,有權與酒店交涉,以酒店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為由要求酒店給予賠償。同時,房客應保護好現場,第一時間報警,由警方立案調查,依法追究不法分子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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