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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被關閉的金融機構不少,如廣國投,華銀等等,但是被關閉的銀行至今只有海發行.請看相關資料:海南發展銀行,簡稱海發行,是總部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省海口市的一家股份銀行,該銀行已于1998年6月21日被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關閉。
2、 海南發展銀行于1995年8月18日開業,注冊資本16.77億元人民幣(其中外幣折合人民幣3000萬元)。
3、銀行由海南省政府控股,一共有包括中國北方工業總公司、中國遠洋運輸集團公司、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等在內的43個股東。
4、銀行以兼并了5家信托投資公司,并向中國大陸募集股本的方式設立的。
5、海南發展銀行并非只在海南省內經營,銀行曾于1996年在廣州和1998年5月在深圳設立過兩家分行。
6、 海發行關閉的背景1997年之前,即海發行兼并托管信用合作社事件之前,海南省被設立為經濟特區,經濟開始快速發展,房地產業也大規模擴張,同時伴生了許多金融機構。
7、但是并沒有得到政府的有效監控,房地產業出現了泡沫,并在1990年代中后期,泡沫開始崩潰。
8、海南省的銀行類金融機構數目很大,在這種激烈的市場競爭情況下,各個信用社都采取了高利息的方式來吸引存款。
9、后來隨著房地產泡沫的破滅,許多信用社都出現了大量的不良資產,而對儲戶承諾的高利息也加劇了這些信用社經營困境。
10、 1997年12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關閉海南省5家已經實質破產的信用社,其債權債務關系由海發行托管,其余29家海南省境內的信用社,有28家被并入海發行。
11、這28家信用社及關閉的5家信用社,最終使得海發行走向了末路。
12、 海發行關閉海南發展銀行起初經營情況不錯。
13、據1997年的《海南年鑒》記載,海發行收息率為90%,沒有呆滯貸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36家銀行及共403家分支行建立了代理關系,外匯資產規模達1.7億美元。
14、雖然兼并了28家信用社、托管了5家信用社的債權債務,使得海發行賬面上實力增強——海發行的股本金增長為106億元,存款余額為40億元,債務為50億元,但由于這些信用社大多是不良資產,海發行也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而且兼并后的海發行員工人數劇增為3000多人,是原來的數倍。
15、 海發行兼并信用社后,其中一件事就是宣布,只保證給付原信用社儲戶本金及合法的利息。
16、因此,許多在原信用社可以收取20%以上利息的儲戶在兼并后只能收取7%的利息。
17、1998年春節過后,情況開始急轉直下。
18、不少定期存款到期的客戶開始將本金及利息取出,轉存其他銀行,并表示因為利息降低,不再信任海發行。
19、隨后,未到期的儲戶也開始提前取走存款,并且同時出現了多種多樣的都市傳奇,海發行各營業網點前開始排隊取錢,發生了大規模的擠兌。
20、后來海發行規定了每周取款的次數,每次取款的限額,而且優先保證個人儲戶的兌付。
21、但是由于擠提存款問題嚴重,次數和限額規定一變再變,使得儲戶每次能取到的錢越來越少,而每月可以取款的次數也變得越來越少,加劇了個人儲戶的不滿情緒,而公司儲戶幾乎都難以從海發行提出款項。
22、此時,海發行的其他業務已經基本無法正常進行,應對儲戶擠提存款幾乎成了海發行這段時間里全部的活動。
23、同時,由于房地產泡沫破滅,海發行賬內不少的貸款也難以收回。
24、 有的營業部為了減少儲戶擠兌,同時吸引存款,又開出了18%的存款利率,但此時已沒有什么人愿意再把存款存入海發行。
25、海發行見在海南島內無法緩解困境,想以島外的力量幫助恢復,于1998年5月在深圳設立分行,然而并沒有起明顯作用。
26、 1998年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出公告:由于海南發展銀行不能及時清償到期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機構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決定關閉海南發展銀行,停止其一切業務活動,由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組織成立清算組,對海南發展銀行進行關閉清算;指定中國工商銀行托管海南發展銀行的債權債務,對其境外債務和境內居民儲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保證支付,其余債務待組織清算后償付。
27、 影響海南發展銀行的關閉,對海南的金融形象造成了破壞。
28、海發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國大陸第一家因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的銀行,也是現時(2005年)唯一的一家。
29、海南省現在(2005年)是中國大陸惟一沒有地方性商業銀行和信用合作社(原來的一家信用合作社于2002年進入停業整頓)的省份,而且沒有一家非銀行金融機構。
30、此后,海南金融持續弱化,銀行等金融機構對貸款審查等業務活動更加審慎。
31、中國人民銀行為了清償居民儲蓄及合法利息等債務,提供了40億元人民幣的再貸款。
32、海南發展銀行關閉的時候雖然符合破產的條件,但是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規定,并沒有稱其為破產,并在之后的清算工作也與一般破產清算有所不同。
33、 后續2000年,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向海南省政府遞交了一份報告,提出重建海發行。
34、2003年底,海發行的重組方案提交給中國人民銀行。
35、該方案允許外資參股,原海發行的債權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的股東將采取債轉股的形式,將債務轉為股權。
36、但是到目前為止,海發行仍未能重新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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