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出現癥狀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依據我國相法律的規定,有與病例共同居住、學習、工作,或有其他密切接觸的人員,如與病例近距離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與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等情形的,為密切接觸者。
二、相關規定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
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觸者判定標準
病例的密切接觸者,是指與發病后病例有如下接觸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護者:
1.與病例共同居住、學習、工作,或有其他密切接觸的人員,如與病例近距離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與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診療、護理、探視病例的醫護人員、家屬或其他與病例有類似近距離接觸的人員,如直接治療及護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閉環境中探視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護人員;
3.與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離接觸人員,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護理過病人的人員;該病人的同行人員(家人、同事、朋友等);經調查評估后發現有可能近距離接觸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務人員;
4.現場調查人員調查后經評估認為符合其他與病例密切接觸的人員。
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判定標準
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陽性的野生動物、物品和環境,且暴露時未采取有效防護的加工、售賣、搬運、配送或管理等人員。
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觸者管理要求
(一)對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或可疑暴露者進行醫學觀察
1.采取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無法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可安排集中隔離觀察。醫學觀察期限為自最后一次與病例發生無有效防護的接觸或可疑暴露后14天。
2.實施醫學觀察時,應當書面或口頭告知醫學觀察的緣由、期限、法律依據、注意事項和疾病相關知識,以及負責醫學觀察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3.居家醫學觀察對象應相對獨立居住,盡可能減少與共同居住人員的接觸。原則上不得外出。如果必須外出,經醫學觀察管理人員批準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場所。
4.醫學觀察期間,由指定的管理人員每天早、晚各進行一次體溫測量,并詢問其健康狀況,填寫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記錄表,并給予必要的幫助和指導。
5.醫學觀察期間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癥狀,如發熱、咳嗽、氣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癥狀者,則立即向當地的衛生健康部門報告,并按規定送定點醫療機構診治,采集標本開展實驗室檢測與排查工作。
6.醫學觀察期滿時,如未出現上述癥狀,解除醫學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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