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企業如何確認收入,企業一般收入的確認是怎樣的呢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一)一般收入的確認
1.銷售貨物收入。是指企業銷售商品、產品、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貨取得的收入。
2.勞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建筑安裝、修理修配、交通運輸、倉儲租賃、金融保險、郵電通信、咨詢經紀、文化體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教育培訓、餐飲住宿、中介代理、衛生保健、社區服務、旅游、娛樂、加工以及其他勞務服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3.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
4.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5.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6.租金收入。是指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7.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是指企業提供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特許權使用人應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8.接受捐贈收入。是指企業接受的來自其他企業、組織或者個人無償給予的貨幣性資產、非貨幣性資產。接受捐贈收入,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注:(1)企業接受捐贈的貨幣性資產:并入當期的應納稅所得。(2)企業接受捐贈的非貨幣性資產:按接受捐贈時資產的入賬價值確認捐贈收入,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受贈非貨幣資產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內容包括:受贈資產價值和由捐贈企業代為支付的增值稅,不包括由受贈企業另外支付或應付的相關稅費。
「例」企業獲贈一臺設備,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0萬元,增值稅1.7萬元,該項受贈資產應交企業所得稅為:(10+1.7)×25%=2.93(萬元)
9.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二)特殊收入的確認
1.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2.企業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以及從事建筑、安裝、裝配工程業務或者提供其他勞務等,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按照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認收入的實現。
3.采取產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業分得產品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收入額按照產品的公允價值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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