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中國恒大發布公告,通報內控評估及對前任審計師提出的某些問題檢討的主要結果。
公告顯示,2022年8月30日港交所對恒大發出額外復牌指引要求(其中包括)公司進行獨立的內部監控檢討,需證明恒大公司已制定足夠的內部監控及程序,以履行上市規則項下的責任。
2023年1月16日,恒大曾發布公告表示公司更換核數師,辭任香港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本次公告就港交所額外復牌指引委任羅申美咨詢顧問有限公司(羅申美)對恒大內部控制體系及程序進行檢討,以及國富浩華(香港)風險管理有限公司(國富浩華)對前任審計師提出的某些問題進行檢討。
據公告披露,關于羅申美針對內部控制體系評估發現的問題包括:恒大未有建立利益沖突申報制度以規范員工、管理層及董事的道德行為流程;未有制定政策及管理制度,以監控恒大對上市規則下的企業管治守則及相關法規的遵循(包括內幕消息、重大信息、須予公布的交易、關連交易,以及其他應予披露的交易等的信息識別、監控及披露程序);未有建立董事會提名政策,以規范有關提名及甄選董事的方法及程序等企業內部監控環境。
據公告顯示,本次評估并無在公司財務匯報及信息披露的內部控制體系及程序發現重大問題。
有關流程層面控制問題,羅申美指出恒大未有建立書面政策,以規范新租戶的評估流程;《商業集團管理辦法》已明確規定承租方逾期繳租時的各種追收流程,但商業集團尚未建立用于記錄追收欠款進度及情況的臺賬。
公告稱,恒大已建立《集團總部管理辦法》及《項目公司管理辦法》,當中包含項目公司、項目地塊的處置流程、審批權限及土地合同履行流程,但未包括非地產類型的投資項目管理制度;目前,恒大的資金中心會每月組織地區公司的資金部及營銷品牌部開會討論預計未來一個月的新增融資及按揭下款的情況,但未有為流動資金管理制定書面政策。
針對上述問題及和提出的相應建議,恒大在公告中一一回應,并表示將按照建議進行相應的整改。如資金、現金、融資管理的問題,恒大表示,公司出現資金流動性問題之前,財務中心及資金中心會統籌地區按周/月編制現金流平衡預測表。同時,集團每月下發資金支付計劃,由財務中心、資金中心及綜合管理中心統計和管理,并共同跟進計劃的實施情況。目前各區域公司資金一般由政府共管及統籌,全力配合保交樓相關工作。
另外,恒大在公告中針對普華永道辭任公司核數師在其辭任函中指出其要求公司對集團可能存在表外理財產品及其他表外負債和未披露的存款質押安排,以及公司附屬公司恒大物業集團有限公司的人民幣134億元存款質押擔保被相關銀行劃轉一事,進行系統檢討。國富浩華已完成對上述潛在表外負債以及質押擔保的相關檢討工作。
對于質押擔保事件的內部監控問題,據公告顯示,國富浩華發現的問題包括合規監控方面的合規意識不足,未有建立有效監督及定期匯報機制;審批流程方面,由于員工的服從性及對項目負責人的依賴,未有對進行交易的目的及理由行使獨立判斷及提出善意咨詢;以及印章管理,未妥善分隔與恒大物業的印章保管處所及用印審批系統。
對于潛在表外負債問題,國富浩華發現,普華永道指出恒大存在表外理財產品應為恒大財富有關的理財產品。恒大財富通過第三方發行主體發行了定向融資產品。于2021年8月,基于出現兌付困難的情況,定融產品已全面停止對外銷售,但已合共募資涉及約921億元。
除上述財富定融產品外,國富浩華未發現恒大集團有其他潛在表外理財產品。
公告表示,集團將按建議制定《恒大集團現金流預算及執行管理辦法》,要求地區公司、下屬公司每年制定《年度現金流預測表》,上報至財務中心及資金中心,形成《年度現金流預測匯表》。匯總表需由本集團執行總裁審閱后,提交至董事會審議決策。此外,資金中心亦需定期將《年度現金流預測表》及實際執行數據作比較,并進行差異分析。差異分析將上報至執行總裁審閱后,提交董事會審議決策。
中國恒大集團董事會認為,內部監控體系和流程已基本完善,足以履行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規則下的責任。港交所去年向恒大發出額外復牌指引,包括進行獨立的內部監控檢討,證明恒大已制定足夠的內部監控及程序,以履行上市規則項下的責任。在羅申美咨詢顧問有限公司和國富浩華(香港)風險管理有限公司對前任普華永道提出的問題進行內部控制和程序檢討并提出內控缺陷及整改建議后,恒大已采取整改措施。恒大股份將繼續停牌,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