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前總理他信被判三項罪名成立 累計10年刑期實際服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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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泰國前總理他信被判三項罪名成立 累計10年刑期實際服刑8年

泰國最高法院當地時間8月22日宣判,前總理他信三項罪名成立,被判處8年監禁。

根據泰國最高法院的說明,他信的三項罪名,各罪名累計10年刑期,實際服刑時間為8年。(總臺記者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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