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聯大對俄決議沒有執行力?美自有套路讓其間接產生強大執行力

導讀#頭條創作挑戰賽#聯大的決議到底有沒有執行力?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有人說有,有人說沒有!其實,說“有”的和說“沒有”的人都有道理,關...

#頭條創作挑戰賽#聯大的決議到底有沒有執行力?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有人說有,有人說沒有!


其實,說“有”的和說“沒有”的人都有道理,關鍵是看“審視者”是從什么角度來看待這一問題!


現在我們來剖析一下這里頭的明理和暗理!


從法律上看,聯大既不是國際法庭也不是法律仲裁機構,所通過的決議哪怕“道理說得再圓再溜”也只是一個書面文件而已,所以,聯大的決議的確沒有“法律執行力”,因為決議者本身不是執法者,決議涉及的對象也不是“司法對象”,僅僅是“當事者之一”而已!


舉一個人人生活中常見也容易理解的例子。一個村子里,有兩家人鬧架了,雙方扯來扯去扯不平,于是找全村的人來說公道話,在群議中,大家依據事實和自然之理,最后肯定會對這兩家人的爭吵給出一個公共的說法!


這個“公共說法”,既不是法院判決、又不是什么法律調解書,跟“法律上的執行力”完全搭不上邊,如果兩家當事人認可了,那我們就可以認定這個“公共說法”具有“執行力”,如果都不認可或一方認可、另一方不認可,那就說明這個“公共說法”沒有約束力,等于廢紙一張!


這就是這個“公共說法”的明理!


但是,隱藏在“明理”中的“暗理”同樣不可忽視,有時其所發揮的作用甚至遠超“明理”!


人類是文明動物,“共情”是人類文明的最基本特征!還是以上面那個例子為例,一個村子中兩家人爭吵鬧事,其中一家打蠻不講理,村子上的大多數人站在“公事公辦”的立場上,給出了一個“公共說法”,但是,這家人偏不理會、也不執行這個“公共說法”,這個時候,“明理”起不到明顯作用的時候,暗理的作用就顯現出來了!


比如,弱勢而有理的一家拿著大家的“公共說法”到法庭里討要“法律公正”和“執行力”,你想一想,法庭是站在弱勢有理一方、還是站在強勢無理一方呢?顯然,具有完全意義的“法律執行力”絕對會站在“需要法律援助”的這一方!


其次,對于這個村子來說,人們會怎么看“強勢而不講理”的這一家呢?大家肯定會用“腳”和行動來投票,惹不起、躲得起,減少或干脆不與這家來往,其次,有什么涉及到利益和合作的事,大家肯定會孤立或回避他,以“只可意會不可言說”的方式“懲罰”他,讓他為自己的行為和無理買單,吸取“不受人待見”的教訓!


太陽之下,其實沒有什么“新鮮事”!


當下世界,其實就是“地球村”!我們都是這地球村的一分子!


俄烏沖突就是這地球村中的“兩家人”鬧不痛快了!


說是“兩家人”鬧事,其實這“村子”里的人沒有誰能獨善其身,大家對此肯定要給一個“公共說法”,聯大是地球人的聯大,是平時“村子里”的“說理平臺”,“村民”有事,它給“說法”是正常的、不給說法甚至不聞不問才是不正常的!


俄烏沖突后,聯大反應非常及時,已經對世界給了多個“公共說法”,其中有兩個說法給人的印象極為深刻,一個是戰事之初通過的“要求俄軍無條件全部撤出烏克蘭”的決議,一個是近日通過的“俄對烏的賠償”決議!


這兩份決議本質上說的都是明理、都是“公共說法”,從法律意義上講,的確沒有任何強制性的執行力!后面的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決議通過后,俄軍根本上無視這個決議,視該決議如空氣一樣,差不多已打滿一輪春夏秋冬了,橫豎就是不撤兵!


至于近日通過的“賠償”決議,俄方不光“拒不執行”,反而找出該決議中“種種法律上的不是”,其駐聯大代表在決議通過當日,就己公開表明態度:這份決議是對俄合法的海外資產進行的一次“非法掠奪”,俄不會承認這份決議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即使該決議獲得了九十四張贊成票!


俄羅斯對這兩份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決議橫豎就是一個選擇:你要通過是你的事,“我不干”是我的事,看你能把我怎么樣?


從明理和法律上來說,聯大真的“不能把俄羅斯怎么樣”!


但是,明理和“公共說法”不能直接產生“約束力”,那對應其中的暗理能不能衍生出法律層面上的執行力呢!


這個還真不是假話,真的可以!有事實為證的!


比如,聯大通過“要求俄軍無條件撤出烏克蘭”的決議后,面對俄軍拒不執行的態度,以美為首的西方和北約及歐盟直接“打開天窗說亮話”,愿意給錢的給錢,愿意給武器的給武器,愿意出物資的出物資,反正只為一個目標:援助烏克蘭,在戰場上打贏對手!


俄羅斯有想法有意見嗎?當然有,從政界到軍方,多位重量級人物對西方的“拱火”行為多次提出了“抗議和警告”:你們這樣搞不行,這是在拉偏架,對俄羅斯很不公!


以美為首的西方呢?根本不接受、不理會俄的警告:只用四個字來回應:抗議無效!


美國、歐盟及北約一邊援助烏克蘭,一邊“催促”俄羅斯:誰叫你不執行聯大的決議呢?我們沒有“拱火”,我們只是在說“公道話”、做“公道事”,間接執行聯大的決議而已,當然,“解鈴還需系鈴人”,只要俄軍執行聯大的“撤軍”決議,我們就立馬停止“拱火”,不再武援烏克蘭打擊俄軍!


美及西方的所作所為給俄傳導的信息非常明確,聯大的決議就是“公共說法”、“公共道理”,既然白紙寫成了黑字,形成了文件,即使不具備法律執行力,但絕對不能讓它成為一紙空文,如果俄方拒不執行,那對不起,西方就會“另起爐灶”,“喇叭不響掉頭吹”,將會通過種種方法和法律手段,間接對標該決議,付諸實體措施,促使決議中的目的和任務逐一實現!


所以,有了先例,不愁第二例,前面做,后面學,對于近日聯大通過“俄對烏的賠償決議”,根據俄方的態度,美及西方肯定會仿照“前例”,依“葫蘆畫瓢”,對俄羅斯相關的海外資產予以扣押和沒收!


目前,西方已經凍結了俄羅斯近3000億美元的巨額海外資產,早就等著一個名義上的公共說辭,從而掃清法律障礙后,即刻就可解凍這些資產,作為“賠償金”轉入烏克蘭的海外賬戶!


到時具體執行的時候,俄羅斯肯定會從法律層面提出抗議!


可以預見的是,俄的抗議肯定又是“石沉大海”!


因為這些“綠紙財富”本身不在俄、而是在別人的手中,主導權屬于別人,俄只有“望洋興嘆”的份!


其次,美及西方還有一個“明理”回擊俄羅斯:這些錢我們也拿不走一分,都是烏克蘭的,我們只是在執行聯大的決議,都是辦事者,沒有別的多余的想法,僅此而已,你要不服莫找我們,直接找聯大投訴和抗議,或者讓聯大重新投票,看大家如何重新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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