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申請保障房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能申請

導讀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在上海申請保障房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能申請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一...

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在上海申請保障房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能申請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一、上海保障房申請條件標準

同時符合下列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可以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

(一)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萬元(含6萬元)、人均財產低于15萬元(含15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于18萬元(含18萬元)。

(四)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同時符合上述標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男性年滿30周歲、女性年滿28周歲,可以單獨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

二、上海保障房申請條件供應標準

對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的,上海經適房申請條件需滿足下列標準:

(一)單身人士或者2人家庭,購買一套一居室。

(二)3人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積低于規定限額(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積限額×申請家庭人員數-申請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家庭,購買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家庭,購買一套三居室。

(四)家庭人員較多、家庭人員代際結構較復雜,或者經區(縣)住房保障機構同意,申請家庭將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機構收購的,區(縣)政府可以酌情放寬住房供應標準,相關標準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備案。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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