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機構改革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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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國務院機構改革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有何意義?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界面新聞記者 | 張倩楠

界面新聞編輯 | 劉海川

2023年3月7日,據新華社消息,根據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簡稱“改革方案”),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

“從本輪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可以看出,科技工作得到高度重視。通過機構改革,理順科技創新體系,明晰職責,各部門的運作就更加高效,對于科技創新的促進作用也會進一步凸顯。”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馬亮向界面新聞介紹。

改革方案指出,加強科學技術部推動健全新型舉國體制、優化科技創新全鏈條管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等職能,強化戰略規劃、體制改革、資源統籌、綜合協調、政策法規、督促檢查等宏觀管理職責,保留國家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國家實驗室建設、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產學研結合、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科研誠信建設、國際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國家科技評獎等相關職責,仍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改革方案介紹,將科學技術部的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農村科技進步職責劃入農業農村部。將科學技術部的組織擬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規劃和政策職責分別劃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將科學技術部的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政策,指導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科技園區建設,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等職責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科學技術部的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職責劃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加掛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

此外,深化財政科技經費分配使用機制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執行和專業機構管理體制,調整科學技術部的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等職責,將科學技術部所屬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劃入農業農村部,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劃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21世紀議程管理中心、科學技術部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劃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仍由科學技術部管理。科學技術部不再保留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

馬亮介紹,以前科學技術部科研經費分配這部分的職責比較強,基本上是圍繞這個方面來去開展工作,這就可能會出現過多精力投入于科研經費相關的事務性工作,而對科研整體的統籌協調作用偏弱的情況。這次機構改革剝離出科技部的一些科研項目、科研經費的具體管理的職責,劃歸到相關專業的部委,更多凸顯出科技部對整個國家科技體制機制的統籌作用。

“本輪機構改革后,可以看出,科技部的超然性,或者說頂層設計的職責會更增強一些。重組科技部后,科技創新的新型舉國體制能夠進一步健全,同時也能讓我們國家在一些卡脖子的關鍵科研科技領域,具有前瞻性和引領性,避免陷入被動的局面。” 馬亮說。

馬亮介紹,科研經費的管理等工作劃歸到相關的部委以后,科技部其實就負責科研工作的“兩頭”,一頭是科研項目前期的規劃和統籌,另一頭是科研項目的驗收和評審,相當于科技部扮演著“裁判員”的角色,這也是在貫徹決策、執行、監督環節相對獨立的原則。明顯可以看出,機構改革是希望科技部在更高層面對全國的科技創新體系進行規劃,對全國的科技創新活動進行評審。這樣就能把全國的科技創新工作統領起來,真正形成全國科技創新的一盤棋。

此外,各個專業部委對于專家資源的掌握、對專業方向的把握、對專業領域的管理,會更具優勢。“但國務院機構改革只是機構改革中的一半,黨中央的機構改革方案尚未公布,后續很有可能會談到新型舉國體制怎么建構的問題。” 馬亮表示,屆時可能會有類似科技領導小組的機構,對所有相關部委涉及到科技創新的工作進行組織,進行評審,起到統領和整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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