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試管嬰兒出生8年后被發現放錯胚胎”的消息,登上微博熱搜,引發廣泛關注。南都記者了解到,來自安徽合肥的60歲男子劉文(化名)與當時的妻子孫芳(化名)于11年前在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生殖中心通過試管技術生下一個男嬰。8年后,他們意外發現兒子與他倆并無血緣關系。目前,法院就該案一審判決涉事醫院承擔100%的賠償責任。同日,南都記者多次聯系涉事醫院,均被掛斷電話。當地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則回應南都記者,“相關情況已在了解中,有關部門將適時介入調查。”
夫妻產下試管嬰兒8年后發現無血緣關系
該案一審裁判文書顯示,2010年9月,劉文和孫芳因婚后不育,至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生殖中心接受治療,后分別于2010年10月和2011年2月在該中心進行新鮮胚胎移植,未孕。后又于2011年6月至該中心再次行凍融胚胎移植,獲單胎妊娠,近10個月后,孫芳在安徽省婦幼保健院分娩出一健康男嬰。
在養育兒子期間,劉文發現孩子長相和他沒有絲毫相似之處。2020年7月,劉文和孫芳以及孩子一同做了親子鑒定,結果發現孩子與父母雙方均無血緣關系。為弄清事情原委,劉文和孫芳以侵犯他倆的生育權和知情權,將生殖中心和安徽省婦幼保健院列為被告。2022年6月,合肥市蜀山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涉事醫院。
法院一審指出,依據現有材料,安徽省婦幼保健院未見程序性缺陷,在該院內發生抱錯行為的可能性極低。而法院委托北京法源司法科學證據中心出具的鑒定報告則顯示,依據現有病歷材料,生殖中心在胚胎凍存及提取過程中,無法保證每組胚胎編號的唯一指向性,也無法體現解凍提取過程中準確溯源和核對,存在缺陷,具有導致提取非指向性胚胎的極大可能性,并導致非預期的輔助生殖受孕后果,因此存在醫療過錯。
上述裁判文書指出,被告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診療、護理行為存在過錯,雖其錯與原告主張的損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無法明確,僅能說明被告醫院的過錯與發生原告主張的損害后果之間具有高度蓋然性(即極大可能性)。但根據原告提供的證據和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診療行為的過錯情況分析,結合日常生活經驗,可以高度蓋然性地推定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醫療過錯行為與原告主張的損害后果存在因果關系。
法院認定,確定被告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對原告主張的損害后果產生的損失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當地稱有關部門將適時介入調查
劉文和孫芳的胚胎去向、孩子的生物學父母是誰等問題,目前尚無定論。2月20日,南都記者就該案件的最新進展情況聯系劉文,暫未獲得回應。
同日,南都記者撥通了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生殖中心的電話,對方了解記者來意后,就立刻表示“不清楚”,并掛斷電話。
隨后,當地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就該案件回應南都記者稱,“相關情況已在了解中,有關部門將適時介入調查”。
安徽省衛健委婦幼健康處工作人員則告訴南都記者,“相關情況衛健委領導已經在開會研究,并且會根據研究結果向社會進行通報。”
涉事生殖中心。
官方資料顯示,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生殖醫學中心創立于1998年,于2000年10月誕生了安徽省首例“試管嬰兒”,2003年10月成為安徽省首家衛生部正式準入的生殖醫學中心。據悉,迄今為止,該中心通過輔助生殖技術已經誕生10000多名嬰兒,其中7000多名“試管嬰兒”,中心接待不孕不育就診患者8萬余人次。
采寫:南都記者 余毅菁 實習生 陳宇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