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6月27日報道德國《世界報》網站6月23日發表題為《除“泰坦”號之外在海洋中內爆的潛艇》的文章,作者是格哈德·黑格曼。全文摘編如下:
無論是執行軍事任務,還是進行科考或探險,這是所有潛艇面臨的最大危險:隨著下潛深度越來越大,水壓不斷增加,潛艇的保護外殼會瞬間受到破壞。當物體由于壓力不是向外爆炸,而是向內壓迫收縮時,就會發生專家口中的內爆。
前往“泰坦尼克”號殘骸進行考察的私人潛水器“泰坦”號成為第一艘發生內爆的商業潛水器。潛水器上的五名乘客大概在幾毫秒內死亡。“泰坦”號的殘骸很快就在海底被發現。而在其他潛艇內爆事故中,發現殘骸可能要花上幾個月甚至幾十年時間。
“泰坦”號事故絕不是第一起潛艇因保護外殼難以承受水壓而內爆的案例。在這種情況下,船員毫無生還機會。有若干類似的軍用潛艇內爆案例,其中一些潛艇的殘骸已經葬身海底幾十年,實際上已無法被打撈。
上一起重大的潛艇內爆事故發生在2017年11月,當時阿根廷海軍的“圣胡安”號潛艇在南大西洋沉沒,艇上有44名船員。這艘由蒂森北海造船廠1983年建造的潛艇的內爆與目前的“泰坦”號事故有相似之處:首先是失聯,然后是希望與恐懼并存的幾天,利用監聽設備進行大規模搜索,最后通過內爆聲波記錄確認災難。在潛艇失蹤兩周后,船員被宣布死亡。大約一年后——而不是像現在“泰坦”號這樣只花了幾天時間——潛艇殘骸才在800米深處被發現。
在內爆葬身海底的潛艇中,至少還有兩艘來自美國海軍。1963年4月美國“長尾鯊”號核潛艇發生嚴重事故。它在深潛測試中沉沒并發生內爆,艇上共有129人。直到幾個月后,潛水機器人才在2560米深處發現潛艇殘骸——同樣未被打撈上來。
發生內爆災難的還有美國的“天蝎”號核潛艇。1968年5月22日,這艘重約3000噸的潛艇帶著99名船員沉入大西洋約3000米深處,并發生內爆。五個月后,殘骸被發現,至今長眠于海底。
在某些情況下,潛艇殘骸可能需要很長時間才會被發現。例如,法國“智慧女神”號潛艇的殘骸直到2019年才被找到。1968年該潛艇在返回土倫母港途中在地中海失蹤,艇上載有52人。
在商業潛水器“泰坦”號內爆事故中,一個特別之處在于,“泰坦”號的外殼不是像軍用潛艇那樣由鋼制成,而是由碳纖維制成。專家表示,外殼上微小的裂縫就可能造成致命的后果。
此外,“泰坦”號顯然也不具備潛艇通常配備的安全技術。據稱,德國運營商絕不會獲批使用這種潛水器。
歐洲大型安全測試公司必維國際檢驗集團拒絕對這一復雜問題發表評論。但可以肯定的是,與僅七米長的“泰坦”號潛水器相比,軍用潛艇擁有更好的應急安全設備。
德國海事和水文局海事部門負責人約爾格·考夫曼指出,在緊急情況下,德國海軍潛艇有多種方法引起外界注意。一方面,潛艇在執行任務時應盡可能不被發現。另一方面,特別是在和平時期,緊急情況下可以解除偽裝。考夫曼說:“此時潛艇可以開啟主動聲吶。”即潛艇本身會發出聲波,搜索船、浮標或水下麥克風可對其定位。就目前所知,失蹤的“泰坦”號潛水器未配備主動聲吶。
在緊急情況下,德國潛艇還有其他方式引起注意。例如,可發出一枚水下信號彈,它在升至水面后會向空中發射一顆紅色信號彈,這是國際通用的海上求救信號。考夫曼說:“潛艇船員只能寄希望于這個信號被看到。”
在安全理念上也存在其他嚴重差異。根據一致的報道,“泰坦”號潛水器的入口艙門無法從內部打開。
對于軍用潛艇或德國民用潛艇,這是一個永遠不可能獲批使用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