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30多年社保,剛退休就不幸去世了,幾十年的社保是否白交了?

導讀對于大多數普通人來說,愿意從辛苦的工作中的每個月的工資里,拿一部分出來交社會養老保險,并且一交就是幾十年。無非就是為了有就醫需求的...


對于大多數普通人來說,愿意從辛苦的工作中的每個月的工資里,拿一部分出來交社會養老保險,并且一交就是幾十年。


無非就是為了有就醫需求的時候能得到報銷,少花些自己的錢;另一個更重要的就是將來退休之后,每個月都能穩定領取一筆養老金。因為,人不一定會生病、出意外,但一定會變老,看了不一定能賺錢,但一定會花錢!


然而,人有禍兮旦福,天有不測風云——人生總是充滿著各種意外,有一部分人可能來不及享受社保帶來的好處,就不幸離世了(比如說這次新冠疫情就有不少老人不幸去世了)。

特別是以后幾十年,因為國家現在決定在2055年實現男女同齡65歲退休,那么社保就需要交個三四十年。


可萬一退休前或剛退休就發生了意外,這部分辛苦繳納了幾十年的社保費用還能夠拿回來嗎?


這就得分三種情況:企業職工類、靈活就業類、居民社保養老。


企業職工類


我們一般所指的社保分為:請看下圖。


其中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公積金都是可以被繼承的。


而養老保險分為兩個賬戶:一個個人賬戶,一個統籌賬戶。我們在繳納養老保險的時候,一般是自己繳納的部分進入個人賬戶,公司為我們繳納部分進入統籌賬戶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

“養老保險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如果參保人意外死亡,個人賬戶里的余額是可以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的,而統籌賬戶里的錢也就是單位繳納的部分不退還。

當然,對于職工社保來說,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一樣是可以被繼承的,但也是只退個人賬戶余額,單位繳納部分會被納入統籌賬戶;如果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參保人去世時還有余額的,也會退還給繼承人。


靈活就業社保


但如果你是靈活就業人員,那你繳納的社保,無論是企業部分還是個人部分都是自己交的,所以如果不幸意外去世后需要退還的,只是個人賬戶的余額和利息,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是非常吃虧的。


根據上圖我們知道,靈活就業人員交的養老保險在繳費的時候,12%是劃入統籌基金賬戶,8%是劃入到個人賬戶里面的。


也就是說,交了十多年的養老保險,如果不幸在剛退休時去世了,卻只退還8%的十幾年繳納的社保費用,的確太不劃算了。


不過,靈活退休人員的繼承人還是可以領取到養老保險基金發放的喪葬補助金撫恤金。而所謂的撫恤金也是根據當地的平均收入水平補給你幾個月的工資罷了!



居民養保險

如果交的是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且去世時收取養老金不足10年。


可由法定承繼人或遺言承繼人、受遺贈人一次性承繼或分期持續收取至滿10年;


同時,也可以可以領取喪葬費、撫恤金,具體金額和領取條件要視各地政策不同而定。


當無法定承繼人或遺言承繼人、受遺贈人時,由居民委員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擔任付出其喪葬費


而除了逝世,像是出國定居、同一時段重復參保等情況,也可以進行退保并且拿回自己的社保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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