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1日訊 11月1日,威海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威海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周德純,威海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支隊長董昭凱,威海市市場監管局三級調研員鄒輝,威海市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董輝介紹《威海市人民政府關于設立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的通告》有關情況。
為切實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有效保護野生動物生存環境,依法打擊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10月31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設立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的通告》。
《通告》共五條,針對在前期陸生野生動物管理工作中發現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范圍、時間不明確,禁獵的工具和方法不清晰,禁獵對象不全面,執法主體和法律責任不完善,有效期限不統一等問題,《通告》進行了明確完善,為今后威海市開展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撐。下步,林業部門將充分發揮好野生動植物保護聯席會議機制,聯合市委宣傳部、網信辦、公安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開展廣泛宣傳,嚴厲打擊非法獵捕、經營、利用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希望廣大市民共同參與野生動物保護的行列,讓野生動物與我們在同一片藍天下和諧相處!
什么是禁獵區、禁獵期?《通告》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禁獵區:是為保護狩獵動物或某種瀕危動物,在法定的時期內禁止狩獵的特定地區,對于保護野生動物具有重要意義。禁獵期:是指按法定程序規定,禁止進行狩獵活動的一定時間期限。
《通告》主要內容如下:
明確了禁獵區和禁獵期。威海市行政區域均為禁獵區,全年為禁獵期。在禁獵區、禁獵期內,禁止獵捕以及進行其他妨礙陸生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
規定了禁獵的工具和方法。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地槍、排銃等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熏、網捕等方法進行獵捕。因科學研究確需網捕、電子誘捕的除外。
明確了禁獵對象。禁獵對象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山東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目前,全市常見的野雞、斑鳩、布谷、麻雀、燕子、白頭翁、喜鵲、烏鴉、海鷗、白鷺、水鴨子、野兔、刺猬、黃鼠狼、蟾蜍等常見陸生野生動物均屬禁獵對象。)
明確了執法主體和法律責任。違反本《通告》,非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疫源疫病監測、航空安全保障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應當依法申辦行政許可。
明確了有效期限。《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施行期為五年。
威海市市場監管局立足部門職能,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今年以來,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結合疫情防控、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要求,圍繞農貿市場、食品流通、餐飲和網絡交易等重點領域,深入開展了“打擊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專項行動,重點強化了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多渠道宣傳普及。會同林業部門在市內主要鄉鎮、交通要道、集貿市場、大型餐飲場所通過發布公告、張貼海報、發放宣傳品等形式和載體向相關市場主體和市民群眾深入宣傳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提高經營者、消費者保護自然、守法經營意識,自覺抵制捕獵、食用、販賣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累計向各類市場發放禁售野生動物公益宣傳海報、宣傳用品3240余份,指導市場及各營業場所開辦方與經營戶簽訂責任書,通過微信公眾號、電子屏等進行廣而告之,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戶曉,全力營造“共同參與、自覺革除交易、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是全方面深入排查。加大對農貿市場、花鳥市場、餐飲飯店等場所的巡查力度,對特產店、食品流通、餐飲店、冷鏈食品運輸車輛等經營主體進行重點檢查,開展嚴禁以任何形式非法交易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清風行動”。全市出動執法人員3350人次,共檢查經營主體1823個,農(集)貿市場189個,餐飲服務單位1175家次,現場指導市場開辦單位、飯店經營者落實野生動物交易管控主體責任,督導市場開辦者對進入市場的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嚴查來源和經營資格,始終保持打擊違規交易行為的高壓態勢。
三是不間斷定向監測。狠抓網絡交易平臺的源頭管理,以一、二類野生保護動物名錄和三有保護動物名錄為基礎展開定向搜索和線索處置,以“江鮮”、“野生”為關鍵字對本地4家電商平臺以及國內知名的天貓、京東、淘寶、美團、餓了么平臺進行了搜索,對網絡平臺內野生動物和售賣捕獵工具等相關情況進行監測,督導網絡交易平臺全面清除網上非法銷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信息,實現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依托互聯網廣告和戶外廣告監測平臺,不間斷對轄區內野生動物交易行為和有關關鍵字進行廣告監測。已檢查各類網店312家,監測各類廣告42萬余條次,暫未發現野生動物交易線索。
下一步,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全面落實市政府關于設立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禁獵期通告的相關要求,加強部門協作, 持續推進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堅決制止破壞野生動物違法行為,形成社會共同關注和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良好氛圍。
近年來,威海市公安局在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對下步工作有哪些具體部署安排?
威海市公安局歷來高度重視野生動物保護工作,近年來,特別是2020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作出《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充分發揮刑事打擊職能作用,組織實施“昆侖”“清風”等系列專項行動,偵辦了一批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案件。2020年以來,全市共立案偵辦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案件2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9名,偵破非法獵捕中華蟾蜍系列案件6起,查繳涉案國家“三有”野生動物中華蟾蜍7000余只。
此次《通告》的出臺,為公安機關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特別是非法狩獵犯罪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據。下步,威海市公安局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展開新一輪凌厲攻勢,全力保護威海市野生動物資源安全和生物多樣性。
一是強化破案攻堅,突出打擊重點。當前正值秋冬季節,是非法獵捕野生動物違法犯罪的高發期,結合威海市往年發案規律和特點,聚焦重點部位、重點領域、重點時段,依托正在開展的“昆侖2022”、依法嚴厲打擊秋冬季涉鳥類等野生動物犯罪等專項行動,集中優勢警力資源,重拳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強化大案牽引,堅持“放長線,釣大魚”,深度擴線經營,做到“破一案,帶一串”,打團伙斷鏈條,切實查處一批大要案件,打擊處理一批犯罪分子。
二是強化情報導偵,廣辟線索來源。堅持專群結合,緊盯相關前科劣跡人員、行業經營人員等重點人群,強化陣地控制,主動摸排情報線索;廣泛發動群眾舉報違法犯罪線索,加強與野生動物保護行業協會、公益志愿者等社會組織、個人的聯系,廣泛收集情報線索,為精準打擊提供有力支撐。堅持網上網下結合,加強日常巡邏管控,發現打擊現行犯罪;加強對網絡交易、網絡社交和網絡直播等平臺各類情報信息的梳理研判,發現可疑線索及時組織落地核查。
三是強化行刑銜接,凝聚打擊合力。加強與林業、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充分利用“林長+檢察長+警長”、野生動物保護聯席會議等機制,定期通報工作情況,共同分析研判形勢,協同研究解決問題,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加強工作互動互補,對涉嫌重大野生動物犯罪案件,適時提前介入偵查,強化證據固定;對打擊犯罪工作中發現的行政違法行為和行業監管漏洞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協同推動源頭治理,提高協同共治水平。
閃電新聞記者 譚蓓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