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出臺租房安全管理條例,重點治理“群租房”難題

導讀 現代快報訊(記者 張敏 文/攝)10月19日下午,常州市人大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將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常州市租賃住房安全管理條例》進...

現代快報訊(記者 張敏 文/攝)10月19日下午,常州市人大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將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常州市租賃住房安全管理條例》進行了解讀。

條例從構建租賃住房安全治理體制、完善住房租賃管理體系、明確治安管理要求、明確消防安全規范、強化監督檢查要求、違法行為處罰等方面進行了具體規定。尤其是針對“群租房”管理難題進行了明確規定。今后,“群租房”管理將有法可依。

實現租房長效管理

據介紹,近年來,常州市外來務工、經商等流動人口逐年增長,租賃住房成為了流動人口解決居住問題的優選方式。截至今年7月,常州市登記的流動人口近240萬,租房戶近70萬。

雖然常州房產市場發育良好,房源較為充足,但由于住房租賃市場發育不夠成熟,供需之間匹配度不夠高,管理體制機制尚不健全,導致通過收集私人房源轉租的“二房東”無序發展,并有不斷增長之勢。城中村、鄉鎮周邊的自建住宅房主和“二房東”往往將住房隨意分割后按間出租,形成大量的“群租”現象。同時,這些出租房在房屋安全、治安管理及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諸多隱患,且相鄰居民也因不堪其擾,投訴量較大,鄰里糾紛頻發,極易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目前,國家尚未對租賃住房安全管理進行專門立法,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雖然作出了一些規定,但不夠系統全面,不能滿足當前租賃住房安全管理的現實需要。2019年以來,常州開展的租賃住房安全隱患聯合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積累了許多管理經驗,但尚未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基于上述情況,為解決租賃住房安全管理的突出問題,實現租賃住房長效管理,保障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吸引外來人口安居樂業,促進常州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亟需通過地方立法予以規范和指引,制定一部調整對象清晰明確、制度措施全面有效的地方性法規。

為此,常州市人大常委會將租賃住房安全管理條例于2022年正式項目。

從源頭管理群租房

此次條例呼應社會關切,重點加強“群租”現象的管理。

首先,強化源頭控制。針對租賃住房被隨意分割出租的混亂無序現狀,明確以原始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嚴格限制起居室分隔出租,同時對其他非居住空間的使用作了規范;適當限制居住密度,明確住房按間出租的,每間房間內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于六平方米;除個別特殊情形,每間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兩人,從源頭上控制“群租房”的產生。

其次,明確租賃當事人安全責任。條例明確出租人是租賃住房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當保障租賃住房建筑結構、供電、燃氣、消防設施、室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符合安全要求。集中居住規模較大的,出租人還應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配備管理人員;安裝視頻監控,保證設施正常運行;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配備消防設施,安裝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等。同時也要求承租人承擔住房使用中的安全責任。

此外,規范住房租賃市場。明確轉租住房五套(間)的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將“二房東”納入市場規范管理;對房地產經紀機構違法中介、代理行為設置罰則,避免禁止出租的住房和違法隔斷使用的住房流入住房租賃市場。同時鼓勵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保障安全房源的供給,為承租人提供更多優質選擇。

明確消防安全規范

針對租房發生問題較多的消防安全規范方面,條例也進行了明確規定。

首先明確租賃住房的消防安全要求。規定建筑外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按間出租的自建住宅僅設有一部疏散樓梯的,應當在二層以上的每層設有建筑外窗的公共區域,至少設置一部逃生軟梯等。

其次,要求配備消防設施設備。規定出租人配備滅火器材,集中居住規模較大的租賃住房應當在每間房間和公共區域安裝火災探測報警裝置或者智能火災預警裝置,在公共區域設置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等。

三是規范電動車停放及充電。明確電動車不得停放和充電的區域,對室內停放電動車進行規范,明確電動車禁止進入電梯。

最后規范用電用氣行為。條例要求租賃住房安裝具有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漏電保護功能的裝置,電線應當采用阻燃材料穿管保護,依法安全用電,不得違規拉線接電、超負荷用電、違規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或者實施其他危害用電安全的行為。同時強調要安裝、使用符合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技術標準和消防安全規定的燃氣燃燒器具;不得擅自改裝、移動、拆除燃氣設施等。

(編輯 邵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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