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拓展全球供應鏈網絡,“豬茅”牧原股份擬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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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 呂雅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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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日前發布公告稱,為滿足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深入推進公司國際化戰略,補充公司資本實力,根據境內外相關監管規定,公司擬發行全球存托憑證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簡稱GDR), 并申請在SIX Swiss Exchange(以下簡稱瑞交所)掛牌上市。

據披露,牧原股份本次發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礎證券A股股票不超過2.5億股,即不超過本次發行上市完成后普通股總股本的4.37%。本次發行GDR的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擬用于拓展全球供應鏈網絡,降低采購成本,保障公司供應鏈安全,加大公司研發投入和技術創新,提升公司智能化、數字化水平,補充營運資金、償還債務及其他一般用途。

GDR指的是上市公司以A股為基礎在超過一個國家以上的地方發行有價證券,這意味著,瑞士投資者可在瑞交所購買中國上市的牧原股票。

牧原股份相關人士向財聯社表示:“目前公司GDR事項仍處在準備和申請環節,未來公司會選擇合適的時點啟動發行。”對于其國際化戰略,上述人士則表示,公司當前有采購海外飼料原材料的部分業務,但是在銷售端目前還沒有大規模出口豬肉或豬肉加工品的計劃。

牧原股份主營業務為生豬的養殖銷售、生豬屠宰,主要產品為生豬、飼料原料、屠宰、肉食產品,公司已形成集飼料加工、種豬選育、種豬擴繁、商品豬飼養、屠宰肉食等環節于一體的生豬產業鏈。

資本運作頻頻

近期牧原股份資本運作頻頻,除了發行GDR,牧原股份還拋出了大額回購計劃。

12月13日,牧原股份披露,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本次回購價格不超過72.24元/股,回購總金額不低于10億元且不超過20億元。

據公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經審計),牧原股份總資產為18500705.24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5648818.21萬元,貨幣資金為1510632.84萬元,2022年1-9月公司實現營業收入8077354.01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51229.90萬元。若此次回購資金最高限額人民幣20億元全部使用完畢,回購資金約占公司總資產的1.08%,約占公司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的3.54%。

相關人士表示,股票回購是用于員工持股計劃,主要目的是對員工進行激勵,保證公司持續穩定發展和人員凝聚力,和GDR募資不矛盾。

今年前三季度,牧原股份實現營業收入807.74億元,同比增長43.52%,實現歸母凈利潤15.12億元,同比下滑82.63%。截至三季末,公司貨幣資金為151.06億元,短期借款297.48億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為81.6億元,短期償債尚存一定壓力。

此外,牧原股份近期新設5家河南子公司,分別開展生豬養殖、新能源、生豬屠宰等業務。其中在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設立子公司開展新能源相關業務,將有利于節能增效;在河南省南陽市內鄉縣設立子公司開展生物技術相關業務,擬提高原料利用效率;在河南省南陽市社旗縣設立子公司開展生豬屠宰業務,上述公司擬注冊資本均為一億元。

另外,牧原股份還計劃開展外匯衍生品交易業務,主要包括遠期結售匯業務、外匯掉期業務、外匯期貨、外匯期權等業務或上述各產品組合業務。公司預計外匯衍生品交易業務在任何時點的余額不超過20億元。

多家A股上市公司發行GDR

今年以來,A股企業謀求發行GDR并在境外上市的消息不斷。GDR是存托憑證的一種,指由存托人簽發、以國內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票為基礎證券,在規定海外交易所發行并上市代表該基礎證券權益的證券。

最初“滬倫通”下的GDR,即是以滬市A股為基礎在英國發行代表中國境內基礎證券權益的證券。今年2月,證監會發布《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監管規定》,將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范圍拓展至瑞士和德國,“滬倫通”升級擴容為“中歐通”,再次掀起A股上市公司發行GDR的熱潮。據Choice金融終端數據,今年在滬深京市場上,標題含有“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字樣的公告共65份,僅7月份以來就有55份。

上市公司發行GDR與公司布局全球業務、提升產品全球競爭力的訴求有關。隨著中國企業在全球產業鏈中占據的地位愈加重要,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具備“走出去”的動力,GDR為A股上市公司融資提供了新的選擇渠道,有助于公司打開歐洲資本和實體市場。

“過往,我們看到中國公司在選擇走出A股的時候,更多地是選擇港股,包括新加坡市場,或是赴美國發行ADR。今時今日,全球一體化已呈現不可逆的趨勢,我相信,很多優秀的中國公司會有更多的選擇。”中信里昂證券股票資本市場及承銷主管李航接受媒體采訪時說。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GDR不僅是中企融資渠道的補充,還將成為連接中歐資本市場的橋梁,有望成為常態化的海外融資渠道。

“對境內境外投資者來說,我覺得,這也給了他們一個投資優質的中資企業的好機會。過往,有諸多限制,譬如,境外投資者持股不能超過A股單票的30%,在以前的時候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持股量可能有時候并不是達到30%。在“互聯互通”機制下,我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歐洲投資者,海外的投資者來關注優質的中資的龍頭企業。所以,這也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的機會。”李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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