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詹钘
8月5日,網上熱傳“鄭州大學設計院”一段女上司與男下屬發生爭執的錄音。錄音中,男性員工拒絕無償加班,女上司則威脅其不加班就降薪。7日上午,鄭州當地人社部門回應極目新聞記者稱,已經關注到了相關信息,正在了解情況。
網傳的這段錄音中,女上司要求男員工第二天加班,男員工表示:“我來可以,給加班費。”女上司反駁:“你休息的時候我扣過你工資沒?把請假條拿出來,我們一起算。”女上司還告知男下屬,回家休息可以,但工資還會繼續降。之后,女上司發現男員工在錄音,于是搶奪其手機,隨后雙方發生爭執。
根據網友發布的消息,該錄音事件發生在“鄭州大學設計院”。8月7日,極目新聞記者聯系了鄭州大學,以及鄭州大學綜合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均未獲得關于此事的回應。此前,鄭州大學宣傳部曾回應媒體稱,有學校老師正在處理此事。
當天上午,鄭州大學綜合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所在轄區人社部門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該部門暫未收到這個投訴舉報,但已經關注到了相關信息,正在核實了解相關情況。
領導強行要求員工無償加班,合法嗎?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藍天彬表示,該男性員工如果是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
如果是普通企業勞動關系,那么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用人單位出現包括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情況,應該按相關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藍天彬表示,女領導告知員工“如果不加班就降薪”,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此事件中員工私下錄音這種行為違規了嗎?遼寧昌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楊財廣認為,員工的錄音沒有侵犯領導的隱私,也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對于此事的處理方式,楊財廣認為,如果加班不給加班費,該員工可以拒絕加班,也可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該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企業的違法行為;拖欠加班費的,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主張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