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候補落馬!中紀委打下本周第二“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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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原中候補落馬!中紀委打下本周第二“虎”)

剛剛,中紀委打下本周第二“虎”。中紀委發布消息,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就在昨天,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原副書記鄭洪落馬,成為全國兩會閉幕后落馬首“虎”。

公開履歷顯示,姜志剛,男,漢族,1960年8月出生,江蘇東海人,198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


姜志剛 資料圖

姜志剛曾長期在國企央企任職,曾任成都飛機工業(集團)公司董事會董事、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等職。2001年1月,姜志剛任中央組織部企業干部辦公室副局級調研員、中央組織部干部五局副局長等職。2003年5月起,姜志剛又前往國資委任職,曾任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二局副局長、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二局局長等職,2011年10月起任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中央保密委員會委員。

2013年5月,姜志剛任北京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中央保密委員會委員(2014.01免);2017年4月,姜志剛跨省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兼區黨委黨校校長,后于兩個月后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銀川市委書記,自治區黨委黨校校長(兼)。

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21年1月,姜志剛調離寧夏回族自治區,自治區第十二屆人大代表資格自行終止。

姜志剛還是第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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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央候補委員被提起公訴 涉嫌一不尋常罪名

落馬整整1年后,湖北省原副省長曹廣晶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據最高檢2月25日消息,曹廣晶涉嫌受賄、泄露內幕信息案由國家監委、徐州市公安局分別調查、偵查終結,經最高檢指定,由徐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徐州市檢察院已向徐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這一指控不尋常

檢察機關的通報,披露了一些不尋常的信息。

曹廣晶在接受審查起訴前除了接受國家監委調查外,還接受了徐州市公安局的偵查,這在以往落馬官員的案件辦理過程中并不多見。公安機關對曹廣晶開展偵查的原因,則是其涉嫌泄露內幕信息罪。

根據檢察機關起訴指控,曹廣晶作為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在內幕信息尚未公開前,泄露給他人,致使他人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股票交易,情節特別嚴重。

根據《刑法》,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是指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在以往落馬的“老虎”中,犯泄露內幕信息罪的并不多,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是其中一個。2019年10月,白向群因受賄罪,貪污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獲刑16年,他曾于2010年10月初、2011年8月及2015年2月,從相關股票內幕信息知情人員處非法獲取內幕信息,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籌措資金并指使他人用多個親友賬戶買入上述股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買入該股票,非法獲利1717萬余元;同時泄露上述內幕信息給他人,導致他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上述股票,非法獲利4052萬余元。

曾在中央巡視后被免職

去年2月24日晚,曹廣晶落馬,成為農歷虎年第二“虎”。他曾長期在水利系統任職,2014年轉任湖北省副省長,8年后在任上被查。


曹廣晶 資料圖

曹廣晶出生于1964年3月,山東鄒平人,不僅是管理學博士,還是教授級高級工程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他還是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

1985年從華東水利學院(現更名為河海大學)水港系港口及航道工程專業畢業后,曹廣晶進入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籌建處,此后歷任工程技術部技術處副處長、處長,工程建設部廠壩項目部副主任等職。2002年,曹廣晶升任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2009年更名為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并于2010年任董事長、黨組書記。他的腐敗行為就開始于擔任集團領導期間。

根據檢察機關起訴指控,曹廣晶利用擔任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原三峽集團副總經理、原三峽集團董事長、湖北省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在三峽集團期間,曹廣晶獲得了不少榮譽,如2001年獲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被評為2003年度十大科技新聞人物,獲“第十四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提名獎”等。同時,他還有多項社會兼職在身,基本都與水電領域相關,包括水電建設管理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副理事長、水利學會副理事長,中國投資協會副理事長,中國安全生產協會副會長,長江技術經濟學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以及華中科技大學、河海大學、英國杜倫大學兼職教授等。


曹廣晶 資料圖

2008年,時任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的曹廣晶還作為北京奧運會圣火傳遞的火炬手,在三峽大壩上完成了三峽壩區傳遞的最后一棒。當時的報道中提到,曹廣晶“在三峽工程建設工地一待就是18年,他見證了三峽工程論證、規劃和建設全過程;他把生命中最好的時光獻給了中華民族的偉大治水工程;在二期混凝土澆筑的3年高峰期,他沒有見過母親一面”。

不過在曹廣晶執掌三峽集團期間,集團屢次被披露存在“違規資金管理”“移民款項被挪用”“消費管理制度不完善”等財務問題。2013年10月29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九巡視組對三峽集團公司進行了巡視,次年2月17日,巡視組向三峽集團公司領導班子反饋巡視情況時指出,一些領導人員親友插手工程建設,招投標暗箱操作,有的領導人員違規占有多套住房等問題,還存在辦公用房面積過大、公務消費鋪張浪費等現象。一個月后,三峽集團召開干部大會,宣布免去曹廣晶董事長、黨組書記職務,另有任用。后來消息傳出,曹廣晶已任湖北省政府黨組成員。

被指“既想當官又想發財”

就在曹廣晶去年落馬的當天,他的名字還出現在媒體報道中:2月23日參加了湖北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會議。


曹廣晶 資料圖

去年9月,曹廣晶被“雙開”,通報顯示,曹廣晶涉及多項違紀違法行為:

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結交“政治騙子”,搞政治投機,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 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 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貪欲膨脹,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把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指出,曹廣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近年來,像曹廣晶一樣被指結交“政治騙子”的“老虎”,還有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劉國強,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傅政華,山西省原副省長、公安廳原廳長劉新云等。

就在不久前,曹廣晶還曾被中紀委“點名”。2023年元旦前夕,中紀委公開通報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第一起就是曹廣晶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問題。通報顯示,2013年至2022年,曹廣晶先后收受禮金共計75.8萬元,其中多次發生在春節期間;2次在某國有企業內部食堂公款吃喝,相關費用由該企業支付;2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與家人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赴湖南、貴州等地旅游,住宿、餐飲等費用均由私營企業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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