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乳腺癌癥內分泌治療是怎么回事(乳腺癌的內分泌如何治療)

導讀大家好,小宋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乳腺癌癥內分泌治療是怎么回事,乳腺癌的內分泌如何治療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特...

大家好,小宋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乳腺癌癥內分泌治療是怎么回事,乳腺癌的內分泌如何治療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特別是近年來,隨著第三代芳香化酶抑制劑(AIs)、阿那曲唑、來曲唑和依西美坦的成功研發,以及第三代芳香化酶抑制劑與他莫昔芬之間多項前瞻性隨機對照臨床研究的完成,第三代芳香化酶抑制劑日益成為激素受體陽性乳腺癌患者的重要治療選擇。然而,在臨床實踐中,臨床醫生常常困惑于如何科學地解讀文獻,如何合理地應用臨床研究結論。在乳腺癌的臨床實踐中,用一句通俗的話說,我們始終堅持“輔助治療遵循別人的文章,搶救治療遵循自己的療效”的科學理念,努力實現“患者利益最大化”的主要目標。

1.早期乳腺癌的輔助內分泌治療

“輔助治療跟隨他人文章”是指由于輔助治療是手術切除可見腫瘤后進行的治療,無法根據具體病灶的大小變化來評價臨床療效。醫生只能根據已經完成的相關前瞻性、隨機對照研究的結果來選擇輔助治療,即遵循循證醫學的證據來確定我們的輔助治療。目前乳腺癌輔助內分泌治療的藥物主要是TAM和第三代AIs。

1、TAM

如果不進行卵巢切除或卵巢功能抑制,TAM幾乎是絕經前和術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唯一選擇。但關于TAM應用的時限,NSABP B14的研究結果已經表明,對于淋巴結陰性的乳腺癌患者,將TAM延長至10年,與服藥5年相比,并沒有顯示出無病生存期和總體生存期的優勢,還會導致子宮內膜癌和心腦血管疾病的增加。然而,最近的ATLAS測試結果顯示了不同的結果。

共有11,500名早期乳腺癌患者參加了這項試驗。在完成5年的TAM輔助治療后,他們被隨機分為兩組:繼續TAM治療和空白對照組。10年的研究結果表明,TAM治療組的復發率明顯低于對照組,且這種優勢不受er()或未知、年齡、有無淋巴結轉移的影響。該研究還發現,這種優勢在TAM后的5-9年和10-14年內持續存在。雖然兩組死亡率無顯著差異,但TAM組10年死亡率較低。這項研究的結果尚未得出最終結論,但至少它表明,對于淋巴結轉移的患者,延長TAM的給藥時間仍可能是一種治療選擇。

2.第三代人工智能系統

對于絕經后乳腺癌患者輔助內分泌治療的選擇,第三代AIs已成為重要的治療選擇,但在應用時機上有多種選擇,以適應不同的患者群體。由于循證醫學的支持,這些推薦方案已被寫入2008年NCCN乳腺癌治療指南。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方式。

(1) AIs從一開始應用,共享5年。這個建議來自ATAC和BIG-198試驗的研究結果。ATAC最新的100個月隨訪結果顯示,與TAM相比,阿那曲唑可提高無病生存率4.8%,而BIG-198的51個月隨訪結果也顯示,來曲唑較TAM具有2.9%的無病生存率優勢。然而,在上述兩項研究中,阿那曲唑和來曲唑的總體生存率并不比TAM好。

因此,我們認為由于AIs和TAM的毒性反應不同,應綜合衡量,根據每個患者的病情和身體狀況進行選擇。對于低危和中危患者,由于AIs的絕對獲益并不大,如果患者出現與AIs相關的副作用如骨質疏松和骨關節炎,TAM仍可作為治療選擇

(3)他莫昔芬應用5年后,切換并延長AIS應用5年。目前在支持TAM年后,切換和擴展AIs的臨床試驗有MA17試驗和NSABP B33試驗。前者支持切換和延長來曲唑5年,后者支持切換和延長依西美坦。這考慮到了兩種患者,一種是已經服用TAM 2-3年或者已經使用TAM 5年的。第二,患者已經進入圍絕經期。TAM 2-3年后,患者很可能進入更年期,轉用AIs也就順理成章了。至于三種第三代芳香酶抑制劑哪種更好,目前還缺乏隨機對照的對比研究結果。正在進行的比較阿那曲唑和依西美坦的MA27試驗和比較阿那曲唑和來曲唑的FACE試驗將給出預期的答案。

2.晚期復發性和轉移性乳腺癌的內分泌治療策略。

“基于臨床療效評估的解救治療”是我們一直堅持的晚期乳腺癌臨床實踐思路。因為客觀的腫瘤病變為我們提供了準確評估治療效果的條件,沒有證據表明任何實驗結果能夠超越實際療效。而“效果不佳,無效必改”是制定和改變方案的指導原則。對于挽救性內分泌治療,我們認為只有以下三種情況可以考慮改變治療方案。1.腫瘤進展;2.其藥物毒性是不能容忍的;第三,其經濟無法維持。

目前,可推薦用于晚期乳腺癌患者搶救治療的內分泌治療藥物包括

(1)雌激素受體拮抗劑他莫昔芬和托瑞米芬;

(2)非甾體芳香酶抑制劑,阿那曲唑和來曲唑;

(3)依西美坦,一種類固醇芳香酶滅活劑;

(4)雌激素受體調節劑氟維司群

(5)黃體酮醋酸甲地孕酮,醋酸甲地孕酮;

(6)其他藥物:氟甲基睪丸酮、丙酸睪丸酮。根據2008年最新的NCCN指南,晚期復發性和轉移性乳腺癌的內分泌

  曲唑為56.2-59%、來曲唑為50%、依西美坦為67%、三苯氧胺為38-55.5%。

  1、ER/PR陽性的僅有骨/軟組織轉移或無癥狀內臟轉移

  1、對于一年內接受過抗雌激素輔助治療的患者,可選擇AIs或孕激素類或其他內分泌藥物治療,直到腫瘤進展或出現無法耐受的毒性。若腫瘤進一步進展,并且接受了3個內分泌解救治療方案,不再臨床獲益或出現伴有癥狀的內臟轉移,一方面可以考慮切換到全身性化療,另一方面也可考慮接受新的內分泌治療臨床試驗。

  2、對于先前未接受過抗雌激素輔助治療,或者抗雌激素輔助治療已超過一年的患者。若為絕經后患者,可考慮AIs或抗雌激素藥物治療;若患者未絕經,應首先進行雙側卵巢切除或卵巢功能抑制后,再按絕經后原則,選擇AIs或抗雌激素治療。若腫瘤進一步進展,并且接受了3個內分泌解救治療方案,不再臨床獲益或出現伴有癥狀的內臟轉移,一方面可以考慮切換到全身性化療,另一方面也可考慮接受新的內分泌治療臨床試驗。

  2、ER/PR陰性或內分泌治療耐受

  對于激素受體陰性,或者雖然陽性但對內分泌治療耐藥的患者,如果僅有骨或軟組織或無癥狀的內臟轉移,也可考慮參加內分泌治療的臨床研究。我們在臨床過程中,對于激素受體陰性、化療治療無效或無法耐受化療毒性的患者,常常選擇孕激素類進行1-2個月解救治療。

  因為在患者其他治療無效或無法繼續治療的情況下,嚴格監測下的孕激素類藥物治療是可行的,即便無效孕激素類藥物的改善食欲、增加體重的作用,也可改善患者機體狀況,為進一步治療提供條件。此外,對于伴有骨轉移的復發轉移或Ⅳ期患者,雙磷酸鹽應成為常規基礎治療。

  3、絕經期的界定

  由于第三代芳香化酶抑制劑(AIs)阿那曲唑、來曲唑、依西美坦,應用的前提條件必須是絕經或卵巢功能的完全抑制。但目前關于絕經的界定標準還存在一定的缺陷2008年乳腺癌NCCN指南關于絕經標準的推薦,仍然延用了2007版的定義。

  具體內容如下:

  1、雙側卵巢切除術;

  2、年齡≥60歲;

  3、若年齡20pmol/L,促性腺激素正常,建議選擇三苯氧胺,或三苯氧胺聯合卵巢功能去勢,或AIs聯合卵巢功能去勢。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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