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出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逆轉裁判1最后一章攻略,逆轉裁判1流程攻略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第一個詞:最初的逆轉
2、血從一個——的小雕像上滴下來,這是一件沾滿鮮血的兇器。一只可怕的手抓著雕像.
3、".混蛋,為什么會發生在我身上……”
4、".我不能被抓住.因此.我一定要找人陷害,但是誰啊!”
5、".對了,去找找那個家伙……”
6、一個身影浮現在這個男人的腦海里。
7、“如果你陷害他……”
8、[8月3日上午9時47分,在地方法院被告第二候審室]
9、主角成不()和導演()交談了幾句。因為是主角第一次出庭,所以很緊張。并表示這個辯護也是因為我真的想幫助我的當事人。
10、然后有一個聲音.
11、一個叫張雅()的人哭著來到主角面前。他想死,因為他失去了他最愛的女朋友。當主角看到滿臉淚水的他時,很難想象這么懦弱的人就是殺害女友的罪犯,但報紙上寫的確實是他的名字.
12、這件事很簡單:一名年輕女子在高級公寓的一個房間里被殺害。她被倒霉的男人——矢張政志逮捕,這個男人從小學起就是主角的密友。主角比誰都了解他,所以不相信他會是罪犯。主角要為他討回公道的另一個原因是,他在——年欠了主角一大筆錢。
13、[8月3日上午10時整,地方法院第二法庭]
14、法官宣布審判開始,而檢察官 (所謂檢察官就是想盡一切辦法使被告定罪的人)說他已經準備好了。主角(城步唐龍一,三個月前剛當上辯護人,今天是第一天出庭)說自己已經做好了當辯護人的準備,但是腦子一片空白。法官看到主角有這樣的進步很擔心,就問了一些簡單的問題,看看主角是不是真的準備好了。
15、法官:首先,請說出這起事件中被告的名字。
16、主角選擇回答:矢張政志
17、法官:下一個問題,我們正在審理一起謀殺案。請說出受害者的名字。
18、這時候導演會提示旁邊的主角。對于不清楚的事項,可以隨時按R鍵查看《法庭記錄》獲取信息,然后可以按R鍵在查看展品和人物介紹之間切換。
19、主角選擇回答:高日美家
20、法官又問:被害人的死因是什么?
21、主角選擇回答:被非利器殺死。回答完畢后,法官宣布審判可以開始了。
22、法官開始問:檢察官,我有個問題問你。正如程卜堂所說,受害者是被鈍器所殺。鈍器是什么樣的?
23、檢察官:是一個“思想者”的展示,橫著躺在死者旁邊。
24、證據的信息記錄在《法庭記錄》,導演提醒主角,這個證據會是有利的辯護武器。接下來,法官宣布將證人帶上法庭,但檢察官想先盤問被告。這時候導演會提醒主角認真聽,這是防守的關鍵。我只能祈禱被告不要說多余的話,從中我們可以找到反擊的機會。檢察官開始提問。
25、公訴人:被告,你最近有沒有被死者甩過?
26、被告:什么!我們是本世紀最合適的戀人,只是最近沒打電話,沒見過面。你看不起我!
27、檢察官:我們通常把這種情況稱為“被甩”。死者只是單純的玩弄你,把你甩了。遇害前一天,他剛從海外旅行回來。
28、被告:你說什么!胡說,我不信!
29、檢察官:法官大人,這是死者的護照。死者遇害前一天還在紐約。
30、檢察官:死者雖然是模特,但收入并不多。好像有很多老男人給她小費。死者應該以這種社會援助的形式獲得金錢,并到海外旅行。受害者就是這樣的女人。現在,被告,你認為死者是什么樣的人?
31、會有選項,但不管主角選哪個,張雅都會說:混蛋,那個臭女人敢忽悠我,我要殺了她!去天堂問問那個婊子!
32、公訴人繼續質證:被告人,事發當天你去過死者房間嗎?
33、但無論主角如何提示張雅回答,檢察官都會說有目擊者目擊被告逃離現場。那個證人就是發現死者的人。他也是建議主角在事發當天買報紙的人,地址是山野熊星街——號。
34、當證人被帶上法庭時,他將開始作證。這時候主角要認真聽證人的證詞…
35、法官:那為什么現場的電話不能用?
36、檢察官:事發當天,公寓剛好停電。
37、法官:但是即使停電了,電話還能使用嗎?
38、檢察官:可以,但是因為那種電話是分機子,分機子需要電,不能用。現場目擊者用的就是那種電話的副機。法官閣下,我們準備了停電記錄。
39、接下來,作為主角的辯護人開始“提問”。告訴導演主角,所謂“質疑”就是找出證詞中的疑點。如果被告的當事人是無辜的,那么證詞里肯定有謊言。關鍵是證據或者證據和證詞之間肯定有出入。先找出法庭筆錄和證詞的矛盾,然后如果能找到矛盾的證據,就放在證人面前。(按R鍵列出展品后,按A鍵提問)
40、辯護規則:證詞可以用左鍵或右鍵逐句回放。如果發現證詞本身有問題,按L鍵提問。如果找到證據不能說明問題(按R鍵列出證據,再按A鍵質疑),那就失敗了。如果你失敗五次,你將失去法官的信任。
41、在調查開始時,證詞由10個句子組成。找出矛盾,反擊。
42、如果列舉案件證據,很容易發現破綻,即死者被發現的時間與死亡報告中死者死亡的時間不符。證詞第八句按R鍵列出解剖記錄再按A鍵提問。
43、在死者被發現的時候,
44、關于發現死者的時間,證人又做了6句證詞。
45、證詞完畢,主角可以再次開始尋問。
46、揭穿他后,法官再一次希望他提供正確的證詞。
47、證人接著又做了關于聽到報時的4句證詞。
48、一系列的尋問后,法官會問主角,對于證人的證詞是否還有問題想問。
49、主角選擇回答:還有問題。然后質問道:這鐘只有拿起那擺設仔細看,才能發現。但你沒有進屋子,你又是怎么知道那是一個鐘的?而且還看了時間?這不是天大的矛盾嗎?
50、接著主角選擇強制性斷言:一定是因為你事發當日,進入了那房間。
51、主角開始追擊:為什么你會知道那個擺設是鐘呢?那一定是因為你當天進入了那間屋子。所以說,那天用時鐘擺設打倒死者的人就是你!!!一定是因為當時正好那個鐘響了,而且你聽到了那鐘聲!山野君……你因為被驚嚇了,所以那擺設就從手上滑了下來。而那時候的響聲,給你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你只對時間記得如此的清楚。
52、證人山野:我當時……確實……聽到了……不……是看到了……啊……真煩人,竟然對這些細小的事抓住不放。就是那家伙,我看見他了,處死他,把他處死……
53、檢察官:法官大人,辯護人還沒有拿出什么證據呢。
54、法官:辯護人,你為什么說證人聽到的就是這個擺設中時鐘的報時聲呢?
55、主角:這是非常簡單就能知道的事。
56、接著主角選擇回答:試著讓時鐘報時。
57、主角試著讓鐘報時,眾人聽到的聲音是9:25。但現在的時間卻是11:25,那正好證明了山野聽到的聲音也是晚了2小時的鐘,和這個擺設的時鐘一模一樣。
58、山野辯駁道:雖然這鐘也晚了兩小時,但是你又怎么知道這擺設在事發當時也是晚了2小時呢?……
59、就在主角無言以對,法官將要認定山野無罪的時候。所長開始鼓勵主角,她希望主角可以作為辯護人采取“逆轉”的思維方式:既然說“那時鐘在事發當天是否晚了兩個小時不能確定”,那么為什么那時鐘會晚了2個小時呢?
60、果然還是所長教程豐富……
61、法官要求辯護人拿出能說明那個鐘為什么會晚兩小時的證據。
62、主角:就是那護照!死者那天從紐約剛回日本,而紐約和日本的時差是14小時。那也就是說,紐約凌晨2點的時候,日本正好是下午4點。死者在回國后,沒有把時鐘的時差調整過來!所以你聽到的時間就差了兩個小時。怎么樣,山野……
63、山野終于承受不了主角的狂轟爛炸,終于崩潰了。他被逮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64、法官:成步堂,你竟然那么直截了當,讓我吃驚不小,竟然在那么短的時間里就讓你的委托人解困,并讓犯人顯出原形。現在我就開始判決,被告人矢張政志,無罪!!!
65、法庭上下頓時一片歡呼,這時法官宣布審理結束。
66、主角:叫做山野的男人,好象是趁家中無人,而去行竊的慣犯。一邊賣報紙,一邊以無人的家庭作為目標。那一天,矢張去拜訪的時候,死者不在家,等他走了后,山野就潛入房中。正在行竊時,死者回家了,勃然大怒的山野就拿起身邊的擺設……
67、【8月3日下午2點3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二候客室】
68、矢張認為死去的美佳在玩弄他的感情,但主角卻以美佳帶著矢張制作的擺設一起去了紐約為證據,說明美佳還是想著矢張的。
69、所長:成步堂君,證物就是這樣一種東西,從不同的角度看,它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人也是這樣,我們并不知道被告是有罪還是無罪。但是作為辯護人,我們需要做的就是相信他,相信委托人,就是相信自己。成步堂君……變的更強吧……自己堅信的東西,即使到最后也不能放棄。
70、主角因為此次的成功,終于真正的成為了辯護人。
71、第一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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