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贈品不合格的法律責任,免費贈品不合格也可獲索賠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一些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往往只對產品的質量問題進行投訴,放棄了許多受到侵害而應當提出索賠的權利。
一、延時服務可以索賠
消費者都知道,接受了一個部門或其他類似的服務,延時不付費時,會被強行收取滯納金。
但如果先期付了費,卻沒有按時得到應得的服務,可以得到損失賠償。
對延時服務的索賠可分為兩種:一種是事后索賠,一種是事中索賠。
前者較易,但由于服務已過,可能造成消費者收集證據的困難;后者較難,但通常會更有利于問題的解決。
二、耽誤使用可以索賠
買了不合格的產品,給消費者造成延誤使用的損失,也常常被消費者所忽視。
我國一些省市,對消費者的這一權益,給予了明確的認可,從而使消費者可以據此進行索賠。
三、免費贈品也可索賠
買一贈一之類的行為,不是民法上純粹的無償贈與,而是一種有償的要約行為。
消費者按要求購物,實際上就與商家達成了“買一贈一”的合同,這一合同成立后,商家便有義務提供贈品。
這些贈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是合格的產品,而不能欺騙消費者。
四、精神損失可索賠
按照現有的慣例和法規,消費者在遭受侵權后,能得到的賠償,僅僅是依照商品與服務價格以及相關內容計算的經濟損失。
事實上,在消費者權益受損的整個過程中,實際損失與經濟損失并不是等值的。
前者還包含著消費者為投訴所耗費的精力,甚至在交涉中還可能遭受到人格尊嚴的傷害,即精神損失。
每當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時,廣大消費者首先想到的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但是,并非所有的投訴消協都予以受理,例如下面這幾種——
1.消費者個人私下交易糾紛。
2.經營者之間購銷活動方面的糾紛。
3.商品超過規定保修期和保證期而產生的糾紛。
4.商品標明是處理的(沒有真實說明處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說明安裝、使用、保管、自行拆動而導致商品損壞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訴方不明確的。
7.爭議雙方曾達成調解協議并已執行,而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機構或有關行政部門已受理調查和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