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2021(2022交通肇事罪量刑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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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四)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五)“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六)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七)“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八)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九)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十)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等規定定罪處罰。

二、交通肇事罪自首怎么認定

我國刑法規定,犯罪分子本人直接向司法機關主動投案;犯罪分子向所在單位或其他有關負責人員投案;犯罪分子被送去歸案的;只要歸案后能如實交待犯罪事實經過,并接受司法機關的審查和裁判的,都應以投案自首論。道路交通法中規定了在事故發生后,司機的義務應當是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如果事故屬于是重大事故,其后果達到了應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就構成了犯罪。我國刑法對自首的規定,并沒有對成立自首的犯罪予以任何限制。所以,行為人在實施過失犯罪后,即肇事司機在事故發生后,積極搶救傷亡者,到交通管理部門投案,并如實陳述事實經過的行為,其行為就符合自首成立的條件,應依法認定為自首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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