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保證書和工程質量保修書(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怎么做)

導讀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工程質量保證書和工程質量保修書,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怎么做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

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工程質量保證書和工程質量保修書,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怎么做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應該由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三十九條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工程質量不合規定怎么處理

1、經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經有資質的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過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4、經過返工和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雖改變外形尺寸,但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

(1)分項、分部工程某項質量指標達不到驗收規范的要求,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由其設計單位經過驗算,認為通過返工、加固處理后可以達到設計要求。這時,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質量責任,經過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單位等協商,同意進行加固補強,并明確加固費用的來源,加固后的驗收等事宜。

(2)在處理時,一般由原設計單位出具加固技術方案,施工單位實施加固,雖然改變了個別建筑構件的外形尺寸,或留下永久性缺陷,包括改變工程的用途在內,應按協商文件驗收這是有條件的驗收,由責任方承擔經濟損失或賠償。

這種情況實際達不到驗收規范的合格規定,應算在不合格工程的范圍。但在《條例》中對不合格工程的處理做了技術處理方案、返修的條款,是一個給出路的做法。只要能保證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仍作為特殊情況進行驗收。不能出了質量事故的工程都推到報廢,這樣對國家、企業、社會等損失很大。

5、通過返修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