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貨車“改型”被罰2萬 “給局里兩條煙錢”降到5000元?官方:已成立專案組

導讀 原標題:大貨車“改型”被罰2萬 “給局里兩條煙錢”降到5000元?官方:已成立專案組5月6日,大貨車司機甄師傅開車路過安徽省碭山縣時,被...

原標題:大貨車“改型”被罰2萬 “給局里兩條煙錢”降到5000元?官方:已成立專案組

5月6日,大貨車司機甄師傅開車路過安徽省碭山縣時,被該縣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攔了下來。甄師傅的大貨車上裝的是鐵架,從江蘇無錫運往河南安陽,因寬度受限,他將車廂一邊擋板臨時卸下,用鋼絲繩等將鐵架綁牢后進行運輸。執法人員認定這是“改型”,屬于私自改裝,扣車后要罰款20000元。甄師傅稱,經停車場老板建議,他向停車場旁邊小賣部老板的微信轉賬了800元(停車場老板表示為600元)。隨后,罰款降到了5000元,甄師傅的大貨車得以放行。

▲甄師傅的大貨車左側面擋板打開了。

5月25日下午,甄師傅向上游新聞(報料郵箱baoliaosy@163.com)記者表示,他開了17年大貨車,覺得這種情況有些不合理。而停車場老板則向記者表示,是甄師傅主動找的他。“他當時都快哭了,說自己沒錢,一直讓我幫忙想辦法。”宿州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則表示,已經派出專案組前往碭山縣調查。

貨車涉嫌違規被罰

25日下午,上游新聞記者通過電話聯系上了大貨車司機甄師傅。他介紹,事情發生在5月6日,當時他從江蘇無錫拉了一車鐵架,目的地是河南安陽。當天路過安徽省碭山縣境內時,被碭山縣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追車攔截了下來。

據介紹,工作人員先是問車超不超載,甄師傅表示沒有超。工作人員表示去過磅就知道了,于是甄師傅跟著他們來到一個指定的停車場。“停車場里有個地磅,過了之后發現不超。他就給我說,你這個車廂怎么打開了?屬于改型啊!我說我裝的這個貨物有點寬,不打開裝不下。他們不管,說這屬于改型,要罰款,就開了個罰款通知單。開了單子后,他讓我去交通局接受處理。”

▲大貨車所處的停車場。

甄師傅表示,當時他們穿著執法的制服,“他們開的是一個大的依維柯交通執法車,但是證件沒給我看。就說我卸下了車的擋板,屬于改型,但是也沒說具體違反了哪條規定。”上游新聞記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站上查詢發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甄師傅介紹,他以前開車時也經常路過碭山縣,但是之前都沒有遇到了這樣的情況。“開始還找我要道路運輸證、營業執照和委托書這些,還必須是原件,我營業執照剛好沒帶,我說讓家里人拍照發過來,或者用傳真傳過來,人家說不行,必須要原件,僵持了3個多小時。”

在甄師傅自己發布的網絡視頻中,他表示:“通過停車場老板,他說有熟人,給局里邊買兩條煙,運作運作,就可以減輕處罰。一開始非要兩萬元罰款,沒法了找了這個停車場老板,給中間說說。然后按照最低標準,罰了5000元。”甄師傅還保證,“以上我說的屬實,沒有半句虛假。有虛假愿意承擔法律責任。”

他還曬出了和停車場老板的對話錄音,音頻文件顯示,一位疑似停車場老板的人表示:“目前必須得找局長簽字,局長簽個字,罰5000塊錢可以。局長不簽字,他們不敢罰5000,沒有這個權力。你總共買兩條煙,發個七八百塊錢。”

第二段音頻顯示,疑似停車場老板的人表示:“轉好錢,給我打個電話。我給那邊說好你再上樓。你到了啥也不要說,我給他說一聲就行了。”后來甄師傅表示已經轉了錢,對方收了之后表示:“你等兩三分鐘再上樓,我給他打個電話。”

▲甄師傅稱,自己向小賣部老板轉了800元。

貨車司機:轉800元后被罰5000元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甄師傅證實了上述說法。“當時和停車場老板閑聊,他說他有熟人可以中間說說,活動活動,運作一下,條件是買兩條像樣的煙。我說買什么煙呢?他說400元一條的就行,買兩條。我說我對煙也不熟,別買到假的了,他就說那你別買煙了,你直接給錢就行了。我說我也沒現金,都在微信上,得找個地方取錢。他說我給你個號,就是旁邊小賣部老板的電話,讓我加他微信然后轉賬,之后再去運管站二樓主任辦公室。”

甄師傅表示:“一開始他們不給處理,說啥不行,微信把錢轉過去之后,再去找他們,啥也好說了。(營業執照)原件也不要了,馬上就處理。然后就罰了我5000塊錢,結果那個票一直打不出來,等了半天說是網絡不行。后來也沒有發票和收據,就給了一個通知單。”

甄師傅給記者發來了繳費的截圖,上面顯示的金額是5000元,“執收單位”是碭山縣交通運輸局,“執收項目”是“罰沒收入”。另外還有一張“安徽省統一公共支付平臺繳款通知單”,上面注明了繳款人、繳款金額、執收單位名稱等。而在一張蓋有“碭山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公章的“證據登記保存清單”上,則標注了甄師傅的車牌號等信息,上游新聞記者看到,“登記保存地點”為“胡莊”,并未寫出停車場的具體名稱,“批準人”為孫某某,“調查人員”簽名為王某和楊某。

“我管他們要那個處罰決定書,因為罰了我,得有這個東西啊。結果他們說拿不到,領導都已經走了,你回頭再來拿吧,就這樣打發我走了。最后去取車的時候,停車場也沒要停車費,收了幾十塊錢‘過磅費’。”甄師傅表示,工作人員還給了他一張放單,在這張名為“放車憑證”的紙條上,標明了甄師傅的車牌號、車型、查扣日期、放行日期等信息,但是在“放車人簽名”一欄,卻是空白的。

▲甄師傅收到的繳款通知單和交罰款的記錄。

甄師傅介紹,當天從上午11點開始被扣車,一直到下午將近7點才解決,“我出停車場的時候都七點過了,天都黑了,然后我直接開到安陽去卸貨了。從江蘇無錫到河南安陽,就這里被查了,其他哪里都沒查。”讓他不滿的,是罰款的方式,“一開始各種刁難,不給處理,結果找了中間人,說要給他們主任還是副局長簽字,才能按照最低標準罰,要不然8000元、15000元都有可能。”

停車場老板:我只是好心幫忙

25日下午,上游新聞記者通過電話聯系上了讓甄師傅轉賬的停車場老板張先生。張先生表示,確有其事,但自己是好心幫忙。

“有這回事,不過不像他那么說的。我是借著領導的口氣,讓他買兩條煙,總共花了600塊錢,不是800塊錢。”張先生表示,這600塊錢是旁邊小賣部的人通過微信收的,他沒有作為中間人轉給交通執法人員。“不是,我沒有給那邊領導說。其實,他那個罰款屬于改型的罰款,最低就是5000塊錢。”

張先生還表示,當時是甄師傅主動找的他,“是他找的我,不是我主動找的他。當時他說得非常可憐,說這一趟掙不了幾個錢,讓我幫幫忙看看能要出來不?他當時可憐得都要哭了,說拉的貨還等著要,讓我想辦法幫他處理。”

對于記者“是否和運輸局比較熟”的提問,張先生表示:“是運輸局租的我的停車場,涉嫌超載違規的車輛都放在我這里。目前合作兩年了。”為何開始要罰款2萬元,后來又降到5000元?“他(甄師傅)一直不認自己車是改型,耗了差不多一整天時間,他一直說‘我沒有改型’,后來就給他降到了5000元。”

▲甄師傅大貨車的“證據登記保存清單”

張先生最后表示,甄師傅“轉賬800元”的說法不準確。“他說轉800塊錢,實際上只轉了600塊錢,轉賬記錄我都調出來了。他應該是把600塊P成了800塊。”

主管部門:已開始調查此事

到底誰得到了那筆微信轉款?到底是800元還是600元?為什么罰款會大幅度降低?帶著這些疑問,25日下午,上游新聞記者通過碭山縣交通運輸局監督舉報熱線0557-12328聯系上了該局一位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詳細咨詢并記錄了甄師傅的遭遇,表示會及時反饋到相關部門,由后者進行答復。

記者隨后又聯系上了宿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監督科。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已經收到這個信息了,領導已經成立專案組前往碭山了,目前正在調查核實這個情況。”至于調查的最新進展,該工作人員表示,“還是等事情的結果出來再說吧,現在無法答復。”

上游新聞記者 金鑫

編輯:楊波

責編:王蓉 官毅

審核: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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