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潮安區建設工程 含臨時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辦理 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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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潮州潮安區建設工程,含臨時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1)符合經批準的城鄉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2)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規范和技術標準要求;3)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并滿足該許可證規定的建設用地項目規劃設計要求;4)建筑設計方案已經規劃部門及相關審批部門審定并與報送的材料一致;5)已獲得正式的計劃、國土批文;6)已按要求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7)各項申請文件、資料和圖紙完備。

二、辦理材料

1)通過窗口提交的,提交紙質版原件,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2)通過網上提交的,上傳原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彩色掃描電子文件。3)屬鄉鎮建設工程項目先在鎮一級建設主管單位辦理報建初審手續。4)屬廠場、大型和高層建筑的在設計單位蓋章欄目內必須有資質單位蓋公章;私人住宅需設計人員簽章。

1)通過窗口提交的,提交紙質版原件,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2)通過網上提交的,上傳原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彩色掃描電子文件。3)內容應項目的基本情況,建設技術條件和要求;屬補辦建筑物應寫明建成及交付使用時間。

1)通過窗口提交的,提交紙質版復印件,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2)通過網上提交的,上傳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彩色掃描電子文件。如已取得此項的提交。3)核對原件。

1)通過窗口提交的,提交紙質版復印件,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2)通過網上提交的,上傳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彩色掃描電子文件。如已取得此項的提交。3)核對原件。

1)通過窗口提交的,提交紙質版復印件,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2)通過網上提交的,上傳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彩色掃描電子文件。如已取得此項的提交。3)核對原件。

1)通過窗口提交的,提交紙質版復印件,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2)通過網上提交的,上傳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彩色掃描電子文件。如已取得此項的提交。3)核對原件。4)租賃用地須提供土地方同意使用土地的有關材料。

1)通過窗口提交的,提交紙質版復印件,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2)通過網上提交的,上傳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彩色掃描電子文件。如已取得此項的提交。3)核對原件。

1)通過窗口提交的,提交紙質版復印件,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2)通過網上提交的,上傳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彩色掃描電子文件。如已取得此項的提交。3)核對原件。

建筑施工圖(總平面圖、各層建筑平面圖、各向立面圖、剖面圖等)

規劃條件要求提供效果圖的項目

鎮規劃辦蓋章確認

加蓋設計單位公章

項目審查時需要有關部門的審核意見。

適用于變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許可內容的事項。

適用于許可延期事項

1)通過窗口提交的,提交有規劃相關資質單位繪制的圖紙原件及與紙制圖紙一致的電子文件。2)通過網上提交的:上傳與紙制圖紙一致的電子文件;上傳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彩色掃描電子文件。

1)通過窗口提交的,提交紙質版復印件,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2)通過網上提交的,上傳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彩色掃描電子文件。如已取得此項的提交。3)核對原件。

1)通過窗口提交的,提交紙質版復印件,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2)通過網上提交的,上傳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彩色掃描電子文件。

1)通過窗口提交的,提交紙質版復印件,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2)通過網上提交的,上傳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彩色掃描電子文件。

1)通過窗口提交的,提交紙質版原件。2)通過網上提交的,上傳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彩色掃描電子文件。

1)通過窗口提交的,提交紙質版復印件,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2)通過網上提交的,上傳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彩色掃描電子文件。

三、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潮州市潮安分廳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在2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電子版《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組織勘查、電子核算、公示,在16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決定人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后2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予以通過,準予建設工程規劃行政許可決定書,出具《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區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自取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辦理結果。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區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組織勘查、電子核算、公示,在16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決定人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后2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予以通過,準予建設工程規劃行政許可決定書,出具《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區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自取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辦理結果。

特殊環節

四、辦理地點

潮安區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五、辦理時限

20(工作日)

六、辦理機構

潮州市潮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七、辦理費用

不收費

八、法律依據

《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2013年)

第三十二條需核發選址意見書的建設項目,屬于國家和省批準、核準項目投資的,由省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屬于城市和縣批準、核準項目投資的,由建設項目所在地的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跨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由項目所在地的共同上一級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

《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2013年)

第三十三條建設單位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應當提交選址申請書、標明擬選址位置的地形圖和建設項目選址評估報告等材料。

建設項目選址評估報告應當對建設項目選址方案的科學性、合法性、與城鄉規劃的協調性作出分析論證結論。

由省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先將上述材料提交建設項目選址所在地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進行初步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8年)

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

《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2013年)

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范圍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橋梁和管線等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前款規定的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向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8年)

第四十三條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條件進行建設;確需變更的,必須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變更內容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依法變更后的規劃條件通報同級土地主管部門并公示。

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將依法變更后的規劃條件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8年)

第四十四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臨時建設影響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準。

臨時建設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

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2013年)

第四十八條在城市、鎮規劃區范圍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核發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二年。使用期限屆滿確需延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核發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延續期限不超過一年。

臨時建設必須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不得改變用途或者轉讓。

臨時建設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屆滿前自行拆除,恢復土地原狀

村莊建設規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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