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房屋連環買賣中的過戶案例,房屋連環出賣最后一家起訴第一家過戶是否可以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房屋連環出賣最后一家起訴第一家是不可以的,最后一家只能起訴上一個賣家進行維權。
房屋連環買賣均未登記最后的買主立即到法院起訴,申請財產保全,查封房產,主張賣主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主張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怎樣避免買房的陷阱
購房前:準確掌握房產信息
避買“風險房”要分三步走
二手房買賣中的法律問題很多,不同的房產類型、交易方式,都可能產生很多個案化的法律風險。但無論是什么類型的“風險房”,都可以在購房前、購房中、購房后三個階段進行風險防范。
房屋購買前,除查看房屋的基本信息,更要認真審查房屋的法律信息,一般而言基本審查可分三步:
第一步,看房產證。看房產證是不是原件,所載產權人與出售人身份證是不是一致,是否存在抵押登記,房屋產權性質,是否為售房人單獨所有。
第二步,看戶口本。看售房人的戶口本,主要看婚姻狀況,戶籍所在地是否為房屋所在地,最好再問問賣方遷出戶口后是否有落戶地址。
第三步,看房子。看房子里的實際居住情況,是賣房人自住還是出租中,如果出租中還需要看租賃合同。去物業、供暖等部門詢問是否有欠費情況等等。
除了以上三步,如果需要進一步審查的話,可以要求售房人配合到房管部門、派出所戶籍部門查詢房屋情況、戶籍情況等。
購房時:妥善簽訂購房合同
簽訂購房合同可以自行簽訂,也可以通過中介公司簽訂。通過中介公司簽訂的,中介公司一般在提供存量房屋買賣合同格式范本的同時,還會提供一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記載雙方除房屋買賣合同之外約定的事項。兩份協議都具有法律效力,但補充協議不能與房屋買賣合同相沖突。這兩份文件都要認真審查三個方面。
一是交易流程。交易流程要簡明扼要,沒有歧義。尤其房屋情況復雜,涉及付款、貸款、過戶、騰房等情況,要約定明確,安排合理。
二是時點間節。視實際情況對交易過程中的時間進行合理規劃,對時間節點要約定在合同上,避免推諉扯皮,分不清責任。比如每次的交款時間、辦理上市、辦理貸款、過戶、騰房時間等等。
三是違約責任。沒有違約責任就沒有履行保障。要盡量約定每種履約行為的違約責任。比如逾期遷戶的違約責任、逾期付款、逾期騰房的違約責任等等。防止責任不清,發生糾紛無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購房后:注意證據固定留存
房屋買賣因涉及到諸多環節,耗時少則數月多則數年,在交易的各個環節,購房者都應當注意保留相關文件及證據,比如對房款的轉賬記錄短信記錄等。在賣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口頭表示無法按照約定期限履行合同時,要保留溝通證據,必要時可以訴至法院。對雙方在實際履行過程中達成的新的約定,要及時作為補充協議附在買賣合同之后,將口頭合意落到紙面上,以防在產生糾紛后無法查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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