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5月25日消息 知名微博大V徐曉峰“割韭菜”一案終于塵埃落定。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在其官微發布消息稱,因犯非法經營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虛假廣告罪,該徐曉峰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并處罰金258萬元。目前判決已生效。
案件詳情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徐曉峰“割韭菜”一案詳情進行了介紹。2019年,陳某(另案處理)等人在未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未取得期貨期權經營資質的情況下,開設了某非法期貨交易平臺。為宣傳推廣,陳某找到了徐某(V徐曉峰“割)——在某平臺擁有400余萬粉絲的財經“大V”。兩人合謀后,約定由徐某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為該軟件引流,并收取傭金。
之后徐某便在平臺上以發文、直播等形式進行推廣,吸引粉絲通過上述非法平臺進行期貨投資交易。經審計,徐某涉及12個代理賬戶,涉案金額1600余萬元,其本人合計收到250萬余元。
此外,徐某多次發布廣告鏈接,在被他人告知是詐騙信息后,仍繼續發布,導致多名用戶被騙,自己從中獲利39萬余元。徐某還發布廣告,推薦粉絲添加未經核實的微信賬號,并虛構其為自己朋友,對其薦股能力進行虛假宣傳,非法獲利19萬余元。
浦東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徐某違反國家規定,在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非法經營期貨業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提供廣告推廣,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徐某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虛假廣告罪,故法院予以三罪并罰。
徐某在非法經營犯罪中,不是非法期貨交易平臺的設立經營者,而是主要為平臺引流投資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減輕處罰。徐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從輕從寬處罰。
綜上,法院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危害后果,作出上述判決,并對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或責令退賠,對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徐曉峰是誰?
徐曉峰是誰?對于炒股的股民而言,他或許是一名“網紅”。
22歲時,徐曉峰進入了股市。因為堅決看空A股,其被取了綽號“空倉賤”。靠著多年積累,徐曉峰一度擁有420萬名微博粉絲,視頻累計播放量8710.9萬,曾連續三年被微博評選為年度十大影響力財經大V。
作為一名大V,徐曉峰的更新頻率極快,此前有時一天甚至發幾十條微博,內容主要是關于大盤和板塊的行情點評。而他與網友在微博上的互動經常是“火藥味”十足的互懟,憑借著一些“博眼球”的觀點或評論也為他的微博賺取了不少流量。
據媒體報道,2018年開始,徐曉峰就已經開始通過售賣V+會員等方式收割“韭菜”。2019年以后,他開始采用代理違規期權分倉軟件、發布詐騙鏈接廣告等方式牟利。
據《檢察日報》報道,2019年徐某幫助陳某代理該分倉軟件,利用徐某的影響力引流粉絲至該分倉軟件上進行投資,徐某每單收取傭金20元左右。此后,徐某便在平臺上發文進行宣傳推廣,以無資金限額、無交易限制等為誘餌將粉絲引流至該軟件。經審計,徐某涉及12個代理賬戶,涉案金額1600余萬元,違法所得150余萬元。
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徐曉峰在他的微博和直播中,宣傳他公司和他操作的上證50ETF交易平臺,并組建客服團隊共同宣傳推廣非法交易平臺。
因參與該期權投資,不少投資者在遭受巨大損失后,對該期權交易平臺的合規性開始質疑。有投資者向湖南證監局求證發現,徐曉峰推廣的50ETF期權交易平臺并未在官方備案,相當于私自建立的“黑盤”。
隨后,投資者對徐曉峰進行了持續舉報。最終,有著400萬粉絲微博大V“徐曉峰在上海”的動態停留在了2021年7月7日。如今“徐曉峰在上海”已在微博搜索不到。
根據證監會在2022年7月1日發布的信息,某坐擁400萬微博粉絲的財經大V徐曉峰,因涉嫌在微博、直播間發布虛假投資平臺廣告信息、忽悠投資者在黑平臺交易50ETF期權,被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幫助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罪、虛假廣告罪提起公訴。
如今,割完韭菜的徐曉峰最終迎來有期徒刑4年10個月
來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