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現在軟糖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熙寧變法又稱什么,熙寧變法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宋代王安石變法:時間宋神宗熙寧元年(1068)新法內容如下: ★限制商人 供應國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輸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2、★均輸法 熙寧二年七月,頒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
3、由發運使掌握六路的財賦情況,斟酌每年應該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資的情況,然后按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從便變易蓄買”,貯存備用,借以節省價款和轉運的勞費。
4、均輸法奪取了富商大賈的部分利益,同時也稍稍減輕了納稅戶的許多額外負擔。
5、★市易法 熙寧五年三月,頒行市易法。
6、在開封設置市易務。
7、市易務根據市場情況,決定價格,收購滯銷貨物,待至市場上需要時出售,商販可以向市易務貸款,或賒購貨物。
8、后又將開封市易務升為都提舉市易司,作為市易務的總機構。
9、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壟斷市場方面發揮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財政收入。
10、★免行法 熙寧六年七月,正式頒行免行法。
11、免行法規定,各行商鋪依據贏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務交納免行錢,不再輪流以實物或人力供應官府。
12、★發展農業生產 調整封建國家、地主和農民關系的政策以及發展農業生產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稅法和農田水利法。
13、★青苗法 熙寧二年九月,頒布青苗法。
14、規定以各路常平。
15、?廣惠倉所積存的錢谷為本,其存糧遇糧價貴,即較市價降低出售,遇價賤,即較市價增貴收購。
16、其所積現錢,每年分兩期,即在需要播種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則,由農民向政府借貸錢物。
17、收成后,隨夏、秋兩稅,加息2/10或3/10歸還谷物或現錢。
18、青苗法使農民在新陳不接之際,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貸的盤剝,使農民能夠“赴時趨事”。
19、★募役法 熙寧四年頒布實施。
20、募役法(免役法)規定由州、縣官府出錢雇人應役。
21、各州、縣預計每年雇役所需經費,由民戶按戶等高下分攤。
22、募役法使原來輪流充役的農村居民回鄉務農,原來享有免役特權的人戶不得不交納役錢,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23、★方田均稅法 熙寧五年頒行。
24、方田均稅法規定每年九月由縣官丈量土地,檢驗土地肥瘠,分為五等,規定稅額。
25、丈量后,到次年三月分發土地帳帖,作為“地符”。
26、分家析產、典賣割移,都以現在丈量的田畝為準,由官府登記,發給契書。
27、以限制官僚地主兼并土地,隱瞞田產和人口。
28、★農田水利法 熙寧二年頒布。
29、條約獎勵各地開墾荒田,興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戶按戶等高下出資興修。
30、在王安石的倡導下,一時形成“四方爭言農田水利”的熱潮。
31、北方在治理黃河、漳河等河的同時,還在幾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貧瘠的土壤變成了良田。
32、 為穩定封建秩序,鞏固封建統治秩序,整頓、加強軍隊,建立將兵法、保甲法、保馬法以及建立軍器監等。
33、★將兵法 作為“強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簡軍隊,裁汰老弱,合并軍營,另一方面實行將兵法。
34、自熙寧七年始,在北方挑選武藝較高、作戰經驗較多的武官專掌訓練。
35、將兵法的實行,使兵知其將,將練其兵,提高了軍隊的戰斗力。
36、★保甲法 熙寧三年頒行。
37、各地農村住戶,不論主戶或客戶,每十家(后改為五家)組成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
38、凡家有兩丁以上的,出一人為保丁。
39、農閑時集合保丁,進行軍訓;夜間輪差巡查,維持治安。
40、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壯丁接受軍訓,與正規軍相參為用,以節省國家的大量軍費,又可以建立嚴密的治安網,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編制起來,以便穩定封建秩序。
41、★改革教育制度 王安石等變法派還改革了科舉制,整頓了各級學校,為社會培養需要的人才。
42、變法的結果 王安石變法以“富國強兵”為目標,從新法實施,到守舊派廢罷新法,前后將近15年時間。
43、在此期間,每項新法在推行后,基本上收到了預期的效果,使豪強兼并和高利貸者的活動受到了一些限制,使中、上級官員、皇室減少了一些特權,鄉村上戶地主和下戶自耕農減輕了部分差役和賦稅負擔,封建國家也加強了對直接生產者的統治,增加了財政收入。
44、各項新法或多或少地觸犯了中、上級官員、皇室、豪強和高利貸者的利益,最終被罷廢。
本文就為大家分享到這里,希望小伙伴們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