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的戶口沒有地方落戶,怎么辦?(北京無戶口人員如何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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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北京人的戶口沒有地方落戶,怎么辦?,北京無戶口人員如何落戶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哪些無戶口人員可辦理落戶?

1.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

2.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

3.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

4.被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后戶口被注銷人員;

5.農村地區因婚嫁被注銷原籍戶口的人員;

6.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

7.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

8.其他無戶口人員。

無戶口人員怎么辦理落戶?

一、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

辦理條件: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本市戶籍人員,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

辦理材料:《出生醫學證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

辦理流程: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相關材料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愿的原則,向父或者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審核后登記戶口。

二、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

辦理條件: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本市戶籍人員且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

辦理材料:《出生醫學證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

辦理流程: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相關材料向父或者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審核后登記戶口。

三、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

辦理條件:本市戶籍人員在本市范圍內撿拾未辦理收養登記,事實收養且查找不到生父母的無戶口人員。

辦理材料:《收養登記證》、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等相關證件證明。

辦理流程:憑相關材料向收養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審核后登記戶口。

四、被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后戶口被注銷人員

辦理條件:原本市戶籍人員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現的戶口被注銷人員。

辦理材料:人民法院撤銷宣告失蹤(死亡)的生效判決書

辦理流程: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相關材料,向擬落戶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審核后恢復戶口登記。

五、農村地區因婚嫁被注銷原籍戶口的人員

辦理條件:本市農村地區因婚嫁戶口已遷出的原我市戶籍人員,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未在其他地方落戶的無戶口人員。

辦理流程:向原戶口遷出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審核后恢復戶口登記。恢復戶口登記后,符合現居住地落戶條件的,可以辦理戶口遷移登記。

六、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

辦理條件:原本市戶籍人員,持我市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遷移證件,在遷往外地過程中因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

辦理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證》、過期的戶口遷移證件或者遺失說明

辦理流程:憑相關材料向簽發地派出所申請補領、換領戶口遷移證件并辦理戶口遷移登記。

七、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

辦理條件: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人員,另一方為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員,在我國國內非婚生育且未取得其他國家國籍的無戶口人員。

辦理材料:《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說明、我國公民一方的居民戶口簿。

辦理流程: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國國籍的監護人可以憑相關材料向父或者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審核后登記戶口。

八、其他無戶口人員

其他原因造成的無戶口人員,符合本市戶籍管理相關政策規定的,本人或者承擔監護職責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無戶口人員居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后登記戶口。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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