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有身份證就有臨時身份證,有土地使用證就有臨時土地使用證。臨時土地使用證與土地使用證的效用和功能除時效性外,差別不大。臨時土地使用證到底是什么?如何申請臨時土地使用證?站起來往下看。
1.什么是臨時土地使用證?
臨時土地使用證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建設項目和地質勘查的證件。此外,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用地合同,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臨時用地補償費,按照臨時用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2.臨時土地使用證和土地證有什么區別?
1.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權利或使用權的法律依據。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目前我國頒發的土地證有四種:集體土地權證。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對農民集體土地進行登記,頒發集體土地權屬證書,確定權利。集體土地使用證。
2.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登記用于非農建設的集體土地,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對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他的土地權利證書。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批準的其他土地權利進行登記,頒發其他土地權利證書,確認其他土地權利。
4.臨時土地證實際上是臨時占用土地的手續,只是接下來當地國土資源部門的回復,通常是重大項目的料場或原料加工廠,期限兩年。如果項目兩年內不能完成,可以申請延期,期限為一年。
5.土地使用證的期限,商業用地40年,工業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劃撥土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沒有時間限制,土地使用權證由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核發。
3.臨時土地證怎么辦理?
1.申請注冊。從土地使用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單位,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并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建設用地許可證、建房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文件。
2.地籍測量。國土資源局將派人實地調查,充分核實土地登記申請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制其宗地圖。
3.所有權審計。國土資源局專職工作人員將對土地權屬性質、土地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審核。
4.注冊。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土地使用證》。
5.頒發土地證。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以上就是邊肖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臨時用地證的知識。在這里邊肖想提醒大家,辦理臨時用地證有特殊規定,必須經過縣級以上相關土地管理部門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