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權限的,在我國主要是限于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享受農村宅基地必須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它是為了滿足農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并需要經過申請。通過申請之后才可以作為宅基地使用。
宅基地證是當前的農村的村民合法所擁有房屋和用地的權利憑證,可以在集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但不得向非集體組織成員轉讓。宅基地證,通稱宅基證。
宅基地證,即“集體土地使用證”,但集體土地使用證具有更為廣泛的定義,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還包括其他集體或集體內部成員所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如:村辦學校、辦公室、村辦企業等等。
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在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的土地分為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條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土地登記資料可以公開查詢。確認林地、草原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確認水面、灘涂的養殖使用權,分別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宅基地劃分標準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新劃宅基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新建住宅用地面積限額為:
(1)城市郊區及鄉鎮所在地,每戶面積不得超過166平方米。
(2)平原地區,每戶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村莊建在鹽堿地、荒灘上的,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得超過264平方米。
(3)山地丘陵地區,建在平原地上的,每戶面積為132平方米;建在山坡薄地上的,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得超過264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莊住宅用地,應低于前款規定限額。
三、申請宅基地所具備的條件
1、年滿20周歲在本村落戶的農村公民,因結婚等原因,確需新建住宅分戶的;
2、原住宅影響村鎮規劃或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搬遷的;
3、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
4、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回原籍落戶定居(出具批準證明),且農村確無住宅的;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辦理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證》審查程序
1、向村委會寫出書面申請。
村委會根據村民大會討論的意見,經村委會審查同意后,張榜公布,張榜七日無異議后,上報審批宅基地名單。
2、填寫申請表:村委會同意后,由村負責填寫《宅基用地呈批書》簽署意見,村長簽字,蓋村委會公章。
3、鄉鎮政府審核:鄉鎮政府根據上報資料到現場進行勘測,經審查合格后,由國土資源所長簽字、主管鄉(鎮)長簽署意見并蓋鄉(鎮)政府章,然后上報縣國土資源局。
4、縣國土資源局接件后,進行資料審核并到現場進行勘測。
5、審核、勘測合格后,報縣政府進行審批。
6、審批后張榜公示7日無異議的,國土資源所到現場定點放線,準予開工建設。
7、建設完工后,報國土資源所驗收。經驗收合格后,由農房科組織相關材料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我們在進行取得宅基地證和土地使用證的時候,是有一定的限制條件的,需要進行遞交一定的申請材料,然后經過審核通過之后才可以進行獲得。而且,其實,這兩種證件是有很多的差異的,是不可以一概而論的,通常情況下,一個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