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咱就著《封神》聊了商周大戰的前因后果,有朋友跟我講,電影也太殘酷了,咋開口閉口就要殺100人祭天呢!
我們去年做過一檔《萬字有靈》“探源甲骨文”的節目,通過文字傳遞下來的,除了我們展示的正能量生活方式與思維方法,其實還有商朝的殘酷底色。
畢竟對商朝的記載一度只來自后世,直到甲骨文和殷墟遺址的出現。
被祭祀的人
我小時候就覺得“奠基”這個詞特別詭異,明明乍一聽只是蓋房子用的,延伸義也是褒義詞,但不知道怎么就透著難以言表的悲壯感和犧牲感。
考古告訴了我答案。
1955年在鄭州第五文物第一小區中,考古學家發現建筑遺跡,在硬土面、白灰面、夯土面和燒土面下邊,埋有人骨六架。在任砦發現的建筑基址,在版筑墻頭或夯土下邊,埋有小孩骨骼和狗的骨架。
在殷代王家宮殿修建中,他們甚至給這樣的儀式起了名字:“奠基”“置礎”“安門”“落成”,每個步驟都有人被埋在土下,作為他們的奴隸。
《封神》電影里,比干占卜后天象異變,紂王喊,那我獻上100人牲,比干痛心,一萬都無濟于事啊!
“人牲”在我們的影視作品里是個相較陌生的詞匯,但甲骨文里提起可一點不避諱。
這些卜辭的記載無不證明著商朝存在大量人祭現象。
伐這個字,現今對我們來說是“擊”“殺”。而它在甲骨文、金文中是以戈砍伐人頭之形。
殷墟發掘發現了大量無頭葬,這便是這個字的原形。
伐祭是商朝應用最多的人祭方法,卜辭中共用伐祭2384人,還有339條卜辭也用了這種方法,但并未寫出具體人數。
在侯家莊西北岡1001號大墓,墓底中心腰坑,殉一人;
四角各有兩坑,每個坑都殉一人一犬;
墓室旁側殉葬一人,槨頂殉葬十一人;
墓道夯土殉葬全軀人骨二具,無頭尸體六十一具,人頭骨七十三顆;
還有人殉二十二坑,沒坑2-7人不等,總共六十八人。
還不算被破壞掉的,已經高達225人。
專家猜測當時的情形應為伐祭,奴隸們雙手背綁,面向基坑,并排東西成排跪下,劊子手按順序斬殺,肢體俯身撲倒,被填土掩埋。就這樣一層一層殺上去,埋上去。
這樣以人為祭的商墓數量極多。
在商代,帝是帝,貴族是貴族,他們甚至不存在于“人”的概念之中。
在這些文字中,“人”常是被統治的,被處刑的,被砍頭的,去送死的……
商朝以后,人祭在后世也還存在,且在全世界都不鮮見,但于中國的歷史和文化中,卻不能再平淡講出來了。
這就與周武王姬發的弟弟——周公旦的另一個做法有關,它直接影響了中國社會發展的基礎,這也是后面的故事了。
甲骨文里的五刑
《左傳》昭公六年:“商有亂政,而作湯刑”,而按照《史記殷本紀》的說法,就是湯的好助手伊尹對湯的法律進行了解釋,對于不遵從這個法律的人,要接受懲罰。在盤庚和祖甲時期,他們還修訂了法律。
關于商代法律究竟為何,具體的記載極少,我們卻能從甲骨文的痕跡里看出它的殘酷。
從甲骨文“執”字中,能看出一種殘酷刑具,項枷夾住奴隸的頭,手鎖在手梏中,引勁躬身,受盡折磨。
1937年第十五次殷墟發掘出土了一樽帶梏陶俑,可見這種刑具確實是存在的。
再比如甲骨文里“係”這個字,就是用繩索系住人脖子。
除了刑具,酷刑也是觸目驚心的,基本就是被殺和用作祭祀,不死的也要用刑后繼續當奴隸。
考古中也能找到商代酷刑的影子。
1971年安陽后崗M16號墓就有缺少下肢的殉葬人。藁城臺西商代遺址13號探坑內就有多具生前就失去一條腿的骨架。
這就是刖刑。
除了出土的骨架,甲骨卜辭也印證了刖刑的存在。
刖字演變
武丁時期的卜辭最常出現刖字的原始文字,問了多次“要使用刖刑了,這事成嗎?”“用刖刑不會把人弄死吧?”
“給一百人用刖刑,不會有人死吧?”
成百成百地據人的腿,電影可都是不能拍的吧?!
殷商之后,刖刑仍有遺存,《韓非子·和氏》:“天下之刖者多矣。”《管子·侈靡篇》更講,斷指滿稽,斷首滿稽,斷足滿稽,而民死不服。
人人可見,然而人不畏死了。
除了甲骨文中能找到證據的墨、劓、剕、宮、大辟等五刑外,還有出現在史書記載里的酷刑。
比如《史記·殷本紀》的“醢刑”將尸體剁成醬,“脯刑”將尸體剁成干,紂王“醢九侯”“脯鄂侯”,姬昌嘆氣引來紂王怪罪,紂王將他囚于羑里,這也是他決定反抗商王的關鍵事件。
周以后,人祭和酷刑其實仍然存在,但至少不再有這些尸骨成山的祭祀坑了。
久遠的迷霧仍待解開,但我們越來越接近文明本來的樣子。
本文有參考:
胡厚宣 胡振宇《殷商史》
王宇信《商代國家與社會》
常玉芝《商代宗教祭祀》
張光直/張良仁等譯《商文明》
及相關資料轉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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